中标
金阳县农业农村局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302022000059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028-61524003
中标公司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6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2000059
二、项目名称: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扫描件.pdf 扫描件.pdf 中小.jpg 中小.jpg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91401).pdf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91401).pdf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396号 | 642,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农林牧副渔服务 | 农林牧副渔服务 | 普查金阳县范围内(农田、渔业水域等农业生态系统)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外来入侵水生动物 | (1)作业单位成立项目部,下设协调组、检查组、普查组、数据处理组等,并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普查组应同时具备质控员和普查人员。每个乡镇实地踏查关键节点数不少于5个,外来水生动物根据普查技术规范设立关键节点数不低于30个。 (2)在调查过程中做好数据采集,现场数据采集应支持纸质表格和在线填报等。影像资料拍摄应包括每个样地的生境照一张、样方照一张、外来物种整体照一张、特征照3-5张,照片上有自带地点、日期、经纬度等信息。 (3)按照植物、植物病虫害及水生动物分类别、全过程、全岗位质控,对踏查区域划分、踏查轨迹、现场调查技术规范以及数据报表进行核查,对普查样方调查结果随机抽查,并审核分析汇总数据。 (4)落实逐级审核制度。确定相关专业的专家承担县级审核工作,审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普查。 (5)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6)做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管理。县普查机构应制定选聘办法,遴选任用身体健康、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普查岗位。普查员在数据采集阶段应按照普查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和数据填报,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7)做好数据核查。质控员在普查对象清查阶段对普查对象进行核查,在数据采集阶段对踏查区域划分、踏查轨迹、现场调查技术规范依据数据报表进行核查,在数据审核及录入阶段对普查员提供的报表进行审核。我县组织专家按20%比例对普查数据进行抽查。 |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642,000.00 |
吴永红、王殿江、王向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216号
联系方式:0834 -8733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44层6号
联系方式:028-6152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61524003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扫描件.pdf 扫描件.pdf 中小.jpg 中小.jpg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91401).pdf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91401).pdf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N5134302022000059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14:00
开标地点:西昌市油碾路8号凉山州总工会6楼
碳商文件第四章 | |||||||||||||||||
序号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
序号 | 序号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 |||||
序号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 第八条 | 第一条 | 第一条 | 第二条 | 是否 | 是否 | ||
序号 | 序号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V | V | < | √ | < | V | V | V | V | < | ||||
2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V | V | 厂 | < | < | < | < | < | < | < | < | √ | |||
3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V | V | L |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 S2王向和 | |||||||||||||||
监督人员签字:(中 |
1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竞争性碳商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编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竞争性碳商文件 |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碳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碳商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 | √ | √ | √ | 否 | |||
递交碳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2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3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D凉艾农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2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么司 | |
项目名称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
供应商3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四川温江科技有限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因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供应商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原因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是 | 是 | √ | √ | 否 | 否 | 否 |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吴系碰商小组成员(签字):3级i2,王向片监督人员(签字): |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日期:2022.9.23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第二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N5134302022000059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64:2 | 64 |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合计(大写):陆拾肆万贰仟元 |
特别提示:
1.本次报价可在碳商的基础上,根据本次投标碳商报价清单和总报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否
则无效;
2.根据质量要求以及售后服务承诺确定报价
供应商名称:四川朱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深淑芽
日期:2022年9月23日
(案图) | 3 | 文 | 0 | ||||
2 | 2力 | ||||||
6 | |||||||
(图数) | 孔 | 0 | |||||
(图数) | 9 | ||||||
图)限 | 026 | 026 | |||||
图)限 | 9 | 149 | 8万 | ||||
%0102(售) | 8 | ||||||
(01) | 8叫 | ||||||
1 | 2 | 3 |
C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竞争性碳商碳商报告
项目编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N5134302022000059号 | ||||
供应商1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2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鲲鸿科技有限公司 |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是 | 否 | √ | √ | √ | √ | √ | √ |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是 | 否 | |||||||||||||||
修改内容 | 修改内容 | 修改内容 | 见附件 |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
供应商1 | 供应商1 | 供应商1 | 是 | 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 |||||||||||||
供应商2 | 供应商2 | 供应商2 | 是 | 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是 | 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 |
碳商轮次 | 碳商轮次 | 碳商轮次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 |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供应商1 | 四源梦农业有股么了 | 报价 | 报价 | 64、205元 | 64、205元 | 64、205元 | 64、205元 | 64、205元 | 64、205元 | 64、205元 | 小微 | 小微 | V | |||||||||
供应商2 | 供应商2 | 四家园农业科技服务有限的] | 报价 | 报价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6460万元 | 小微 | 小微 | V | |||||||||
供应商3 | 供应商3 | 报价 | 报价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64.70万元 | 小微 | 小微 | |||||||||||
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供应商1 | 供应商1 |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 ||||||||||||||||
终止原因 | 终止原因 | 终止原因 |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
推荐供应商1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D凉梦农业有限公 | 报价 | 报价 | 报价 | 64.20元元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P6.50 | P6.50 | ||||||
推荐供应商2 | 报价 | 报价 | 报价 | 64605元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72、84 | 72、84 | ||||||||||||||
推荐供应商3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四川家园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么】四银上科技有限公司司 | 报价 | 报价 | 报价 | 64705元 | 得分 | 得分 | 得分 | sp | sp |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吴承航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级i2三向门监督人员(签字):日期:2022.P.2 |
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南0046号
的金阳县农业外类生物入保物行普查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89万元,资产总额为235.67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四川禾凉梦农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N5134302022000059
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
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金阳县农业农村局、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9月
采购文件编号:ZDZZ2022241号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5-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1-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九章评审方法...................................................................................................-63-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2-
-2-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
委托,拟对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34302022000059。
2.采购项目名称:金阳县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普查服务采购。
3.采购人: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6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在线获取(地址)获取(磋商
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
取采购文件。
-3-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油碾路8号凉山州总工会6楼开标中心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
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西昌市油碾路8号凉山州总工会6楼开标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南街21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4-8733424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44层6号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003(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81004206(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488949230(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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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方式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邀请方式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6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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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81004206 |
11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81004206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关资料(1、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4、接收邮寄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发送到zdzz2021@163.com,款到指定账户并接收到邮件后,将成交通知书邮寄到成交供应商指定地点。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003成交供应商逾期发送邮件或不收取快递,由此引发的成交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81004206。 |
14 | 供应商质疑 |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81004206。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44层6号。邮政编码:61655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金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873333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新街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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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入磋商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二收取。2、代理服务费账户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488949230(财务室)收款单位: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开户行行号:313651072056银行账号:020000314862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18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19 | 特别提醒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 | 备注 | 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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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
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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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
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
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磋商保证金要求执行。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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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
开发的使用权)。同时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
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
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
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
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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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
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响应性审查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内容 | 备注 |
1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是否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结论 | 应全部通过 | 应全部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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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
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
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
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
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
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
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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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
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
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
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
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
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
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
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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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
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
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
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
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
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
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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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
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
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
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
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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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
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本次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项目实施方案55% | 55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相关政策理解,②项目重点难点特点分析,③项目工作思路,④制定项目流程,⑤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分:需求分析内容齐全,方法模型严谨,层次结构细化,准确理解用户和项目的服务功能、质量、可靠性等要求得2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内容错误供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分析脱离项目实际情况、内容分析不满足需求或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必要的设备配置,③项目操作流程,④实施方案,⑤安全保障措施,⑥疫情防控措施,⑦质量的把控⑧外业调查控制,⑨培训质量控制,⑩数据规范性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分:实施方案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清晰完善、描述准确、满足项目要求的内容得30分;内容要素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缺陷扣1.5分。注:内容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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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 ||||
3 | 人员配置32% | 32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类或水产类中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6分;最高得6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类或水产类中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5分;3、团队人员每具有1名农业类或水产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得21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4 | 履约经验3% | 3分 |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综合评分明细表。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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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
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
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
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
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
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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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zz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
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
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
款:
一、合同总价: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
诺的内容进行验收。根据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三、付款方式:
*******。
四、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对乙方的工作量进行组织验收。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进场;不按国家施工规范作业,二次提出后不整改;
完成后一天内未完成均称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凡违约履约保证金,均不退还,
已完成工作量是按实结算。
六、争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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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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