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458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鲁信天地人环境科技(安徽)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16幢14层
成交金额:209802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09802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位于宁国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内。该生活垃圾处理场中的渗滤液处理站现有处理规模为120立方米/天(具体进水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出水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汪琳、孟桂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2.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1003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2675902、0563-466899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1003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0563-2675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466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唐先生
电话:0563-2675902、0563-4668996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