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可卸式垃圾箱采购项目”于2018年7月2日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项目名称:井岸镇可卸式垃圾箱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垃圾桶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五、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8年6月8日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8年7月2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日荣大厦305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廖建元
4.评审委员会成员:王玉、邓玫玲、李月放、彭学兰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得分 |
经评审的经济价格得分 |
最终 得分 |
最终 排名 |
1 |
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27.80 |
27.70 |
55.50 |
3 |
2 |
湖北大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45.80 |
29.29 |
75.09 |
2 |
3 |
随州市骏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64.20 |
30.00 |
94.20 |
1 |
八、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随州市骏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中标价:¥365,200.00元
九、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城坚 联系电话:0756-552200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兴万 联系电话:137 0257 243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于中标公示期满后带齐有关文件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商签合同事宜,并依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相关费用。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