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1500-00356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编审咨询服务项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公共交通电车场站设施配建标准、公交场站建设设计指引、公共交通分担率调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通运输编审咨询服务项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公共交通电车场站设施配建标准、公交场站建设设计指引、公共交通分担率调查)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6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010318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研究范围为沈抚示范区全域范围总面积约285.8平方公里。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示范区有关工作部署,计划开展《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设施配建标准、公共交通分担率调查、公交场站建设设计指引》的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服务时间:项目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过程中定期沟通。咨询单位应配合必要的修改及调整,以满足委托方要求及政府法规要求。 (1)第一阶段:现场调研及初步成果编制(5个日历日) 通过组织项目编制小组进行深入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和示范区相关定位和要求,形成初步成果。 (2)第二阶段:按照汇报交流后的修改意见开展深化修改完善工作(5个日历日)。 (3)第三阶段:达到报审成果要求(5个日历日)。 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汇报工作,阶段结束时将提交正式的工作成果。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对示范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调查,摸清公共交通发展现状底数,确定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目标,建立公交场站建设设计指引,规范示范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设施配建标准,促进完善全省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准规范体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川川、梁宏、师荣、张艳宏、高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文件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3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024-67980116
名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024-58619807
项目联系人:王洪林
电 话:024-586198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交通运输编审咨询服务经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设施配建标准、公交场站建设设计指引、公共交通分担率调查)-出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