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结果公告
金额
1.97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56
预算金额1.97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龙024-225030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56

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

评审总得分:90.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为于洪区城市管理局提供设计的服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包括但不限于桥梁改造、泵站改造、桥梁维养方案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单位所委托的全部任务)、设计概算、审图报批、配合报批工作(扩初报批、消防报批、节能报批等)、配合验收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和审核等工作,配合提供各专业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技术参数。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委托承接项目。

服务要求: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同履约时间:在接到采购人的委托任务后,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内完成设计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正浩、贾梁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5374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2250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077、2250314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第三次发售稿(2024.8.30):240637市政设计-磋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设计-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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