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56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 评审总得分:90.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第三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为于洪区城市管理局提供设计的服务,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包括但不限于桥梁改造、泵站改造、桥梁维养方案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单位所委托的全部任务)、设计概算、审图报批、配合报批工作(扩初报批、消防报批、节能报批等)、配合验收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和审核等工作,配合提供各专业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技术参数。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委托承接项目。 服务要求: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同履约时间:在接到采购人的委托任务后,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内完成设计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正浩、贾梁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5374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2250314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077、2250314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第三次发售稿(2024.8.30):240637市政设计-磋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市政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设计-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