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SZXZFCG2024Y77]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szxzfcg2024y7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黄子钢70308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吉安逸源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17379604182
公告正文
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 业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乙方:吉安逸源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
服务中心)大楼
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
项目合同
甲 方(甲方):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乙 方(乙方):吉安逸源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就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委托江西省朝 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JXSZXZFCG2024Y77),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项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XSZXZFCG2024Y77
3.项目地点:___甲方指定地点___
4.双方约定的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二条、合同的转让
2.1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价款: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壹佰玖拾柒万玖仟捌佰陆拾捌 元(大写)。 3.2 甲方使用业务产生的本合同费用,以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银行账 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3.2.1 银行账户信息:
甲方: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
银行账号:36050184015408000105
乙方:吉安逸源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
银行账号:14372101040025161
3.2.2 纳税人信息:
甲方: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2361004MB0445923W
单位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7030865
乙方:吉安逸源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税号:91360803MADO8FKU8K
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赣江大道以南行政中心城投公司大楼5楼501室 电话号码:17379604182
3.3 付款方式及期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与乙方双方交接完相 关手续后,乙方在次月 15 日之前递交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月际发生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减去管理目标考核应扣金额和因管理不善、失 职、渎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内容:指定公共区域 内卫生保安、保洁、会务、机电(不含大型维修和设备更新)、绿化、消防等。 2.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人员投入:拟投入人 员不少于 37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综合主管 1 人,会务人员 5 人,安保人 员 15 人,工程人员 4 人(其中需包含机电维修人员 1 人),保洁 11 人。以上人 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甲医院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史证明。
注:以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改后也需提供 以上证明。
2、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1.年满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 病;无不适宜从事保洁工作的身体生理缺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配备保洁人 员 11 人,其中保洁主管 1 人;至少安排 6 位(节假日至少安排 3 人)保洁人员 进行 8 小时制的日常保洁工作,定期对大楼大厅、门庭、玻璃、设施等,进行专
业清洁、机械拋光,并随时处理较难清洁的卫生死角。政务服务大厅每天至少安 排 3 人进行随时保洁,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干净整洁。乙方应负责清洁服务所需的 所有工具和用品,包括拖把、毛巾、刀片、不锈钢油、洗衣粉、去味丸和其他清 洁器械的采购,并注意随时更换以保证清洁效果。
2.清洁服务范围:大楼内大厅、公共会议室、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电梯、更衣室、公共门窗、玻璃幕墙、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3.清洁服务要求:楼层的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尘、污垢、杂物及垃圾;电梯、楼 梯、座椅、消防设施、公共会议室等清洁无积尘、污垢及垃圾、周边干净无杂物、垃圾、落叶等;对地下停车场的清洗频次、时间、线路进行管控,最大限度提升 设备及员工产能,每日清洁、定期精开荒,清洁地库死角,对有油污的地面进行 特殊处理,及时清倒垃圾,将垃圾放在指定地点,清洁中若发现客户车门、车窗、车灯未关的情况,及时告知前台,通过前台通知客户。
4.质量评审细则及验收标准:
日检:服务场所地面无滞留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污垢;
周检:门窗、电梯、楼梯、座椅、设施、设备等,目视、手拭无灰尘、无污渍污 垢、无蜘蛛网等。
5.在清洁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供应商应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1)教育员工节约用水,树立环保意识;
(2)不适用已破损的水管进行用水作业;
(3)如发现水管破损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6.公共洗手间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拖抹一次,随时保洁。同时,保洁员要勤于巡 查,发现零星垃圾应及时清扫,确保公共场所不积存垃圾,不留污垢,清洁明亮。 7.垃圾箱、果皮箱的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 迹,无异味。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 2 次,保证清洁无异味。
8.会务服务
会务服务标准:
根据会议类型,启动提前预约机制,组织隐性会议服务,严格信息保密机制。建 立分级接待服务体系;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分为一级接待、二级接待、三级接 待及特殊 VIP 接待。不同的接待级别设置不同的人员服务,不同的会议用具,不
同的市场,不同的服务应需而变,满足不同标准接待的需求。会务人员身高要求 165CM 以上。
9.临时任务
供应商应承诺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临时任务,需要加班的应安排加班。
(二)保安秩序服务
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需配备安保人员至少 15 人,其中队长 1 名。按三班两运转值勤;要求 24 小时有人值守、巡查,做好外来进 出人员登记,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和车辆停放,及时报告治安隐患等,文明值勤。政府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做好安保工作,并配合公安执法工作。
(1)物业公司管理
乙方应当自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到甲方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
1.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2.法人资格证明
3.保安服务合同;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保安员花名册及保安 员资格、职业等级证明文件及保安员政审材料;
5.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各项预案制度。
(2)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 18 周岁以上,55 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 疾病;无不适宜从事保安工作的身体生理缺陷。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等不良记录;
(3)保安员的形象与礼仪
1、保安人员身高要求白班秩序岗 175CM 以上,晚班 168CM 以上。保安员在执勤 期间,应当按规定着装全国统一的保安服装,穿深色皮鞋,服装不得混穿,执行 勤务期间应佩戴保安标识,亮证上岗,腰扎武装带,并按要求携带防卫装具。 2、保安在工作中应举止端庄,注重礼节礼貌、文明用语,熟练使用:“您好,请 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等规范执勤语言。”接待访客时应方法得体,
有礼有节。
(4)突发情况应急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甲方及公安机关报告,并 做好应急准备。
2、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在保证出入口安全的前提下,要到现场判明情况,协助 甲方处理,必要时报警。
(5)服务人员的调整
1、甲方有权对保安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实施考核评价,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保安服务人员,如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予以更换。 2、乙方提供的上岗相关服务人员以投标文件为准,若需个别调整,应不低于投 标文件所报的人员标准,并报告甲方。
(6)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如属服务人员故意损坏、恶意使用 或丢失的需全额赔偿。办公场所所用的电话、水电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日常服务工作须配备的相关设施要求,乙方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消耗材 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8)其他
1、乙方不得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
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保安人员。保安人员日常服务中必须遵 守安全操作、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其它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 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 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 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4、发生偷盗现象,保安服务人员未履行职责予以及时发现和阻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会议室服务
1、乙方须安排至少 5 位会务人员专门负责对公共会议室的茶水服务(在投标文 件中列明)。
2、人员要求:性别不限(女性,身高 165cm 以上;男性,身高 175cm 以上),年
龄 40 周岁以内,形象气质较好,中专及以上学历,懂公务礼仪,服务意识强。 3、工作要求:负责会议茶水及检查照明是否正常,灯具是否全部完好,有损坏 的及时上报维修。会议前提前检查音响设备是否完好,话筒音量调节适中,并检 查无线网络是否正常使用。投影设施提前检查是否完好,会议开始前由通讯连接 电脑,全部调试到位。彻底清扫会议室卫生,会议桌干净无手印和水渍,椅子无 灰尘和毛发,桌子抽屉无杂物无灰尘。会议室死角卫生清洁到位,窗台无灰尘,墙角处无蜘蛛网,墙面干净无灰尘。会议室内网线及投影电源线摆放整齐,不杂 乱避免绊倒客人。会议室外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并摆放卫生间指示牌。会议室外 环境卫生有专人清洁保持,地面明亮无脚印,痰桶干净,加强巡视随时清理。 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做好会场布置。临时会议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四)机电设备维修维护
物业公司应安排 4 名工程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大楼设施和设备的操作、运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主要包含: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梯系统、配电系统、空调系统、音响设备系统、供水系统及公共照明及室内室外照明等;本项目物业 范围内的临时维修,单次维修 200 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单次超过 200 元以 上的,一年累计 50000 元以内的均由乙方承担。(备注:建筑本体维修、大型土 木工程类维修、楼体渗水及办公室内二次装修设施设备除外。)
(五)其他说明事项
1.物业管理用房:甲方提供物管办公用房 1 间供乙方使用,办公用品由乙方自备。该办公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给乙方,合同终止后立即交回甲方。
2.乙方员工宿舍及食堂:乙方所需员工宿舍、食堂、活动室等用房由乙方自行解 决,甲方给予积极协助。
3.公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由进驻单位分摊承担(包括卫生间、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其它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
4.物业管理账务的公开:乙方必须每半年向甲方就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 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一次账目。物业管理费开支范围必 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
5.免费质量保质期内的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设备设施乙方承担。
6.物业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送达垃圾中转站。
7.配套设施设备的说明:吉安市青原区工人文化宫(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区域内 各类门牌、各类标识、指示牌、标线、垃圾桶(箱)等均由甲方负责安装。除以 上设施设备外,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为管理需要新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由乙方投 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中心现有情况并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合 同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增加服务费用。
(六)绿化服务
1、园林、草地内无纸屑、垃圾等杂物;
2、园林、盆景无杂草;
3、乔木修剪及时,无残枝枯叶,无凌乱枝条;
4、园林乔木、盆景等养护,无病虫害,无秃尾,无斑迹;
5、管理区域内日常租摆的绿化物摆放得体、美观,进行常规的保养,及时修剪 更换。
6、养护工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劣迹,有上岗资格证书或 5 年 以上养护工经历,年龄在 25-55 岁之间,穿戴整齐,统一着装;
7、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健全;
8、所有花卉养护用具用品、着装等自备。
9、园林绿化养护范围须包括整栋大楼及院内所有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养护。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5.1 负责成立相应的项目组,配备指定的项目人员完成项目必须由甲方参与组 织、协调工作;
5.2 负责提出项目建设的需求及要求,并督促项目按期完成;
5.3 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源;
5.4 负责营造积极的实施环境,协调各部门和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 5.5 负责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跟踪并调整可能需要的项目 实施进度;
5.6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 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第六条、保密协议
6.1 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限于乙方执行本项目使用,不得向他方复制,资料 印刷和用作其他途径,乙方应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
6.2 双方参加项目全体人员有保守本合同所涉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其他信 息)、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秘密的义务。
6.3 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仅限 于工作团队及其他必要人员传阅,使用,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保密范围以外的 人传播。
6.4 乙方承诺采取所有合理的努力,防止任何关联人员或者任何其他成员非法使 用或披露任何甲方保密信息资料。
6.5 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应的 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6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 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考核细则及要求
7.1 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1.1 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甲方声誉受损的行 为。
7.1.2 因乙方员工失职而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
7.1.3 以公司名义,利用甲方提供的管理、服务用房和其它资源,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开展商业经营或营利活动的行为。
7.1.4 利用甲方的声誉,招摇撞骗,致甲方利益受损。
7.1.5 未经甲方同意,利用甲方声誉,擅自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
7.1.6 因乙方楼宇值班人员失职、渎职,使甲方财产严重受损的行为。
7.1.7 故意损毁甲方公共设施、设备等行为。
7.1.8 和甲方发生争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
7.1.9 对甲方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完成,造成甲方利益受损。
7.1.10 因管理、服务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7.1.11 对甲方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拖沓推诿,不能及时完成,致甲方 利益或声誉严重受损的行为。
7.1.12 乙方工作人员酒后上岗造成矛盾纠纷或事端,给甲方声誉或经济带来重 大损失的行为。
7.1.13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的行为。
7.2 乙方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 每项罚款 500 元。
7.2.1 不服从甲方监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
7.2.2 因工作失误,同一事项,被投诉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
7.2.3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拾到遗失物品不及时上交到有关部门或归还失主,私自侵吞被查实者。
7.2.4 各公共场所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堆积,影响恶劣。
7.2.5 工作中不按规定节水节电,水电浪费严重的行为。
7.2.6 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事故,导致投诉行为。
7.2.7 员工无故旷工的行为;虽经批假但未能安排人员顶岗的行为。
7.2.8 安保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睡觉的行为。
7.2.9 因员工失职、渎职造成甲方损失的行为。
7.2.10 乙方工作人员酒后上岗造成矛盾纠纷或事端的行为。
7.3 乙方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 每项罚款 200 元。
7.3.1 乙方工作人员酒后上岗的行为。
7.3.2 保安门岗、楼栋管理员不按规定对来客和公共财物进出进行登记,不按规 定对责任区进行巡查。
7.3.3 保安人员未及时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或交通疏导工作,致使各类车辆乱 停乱放、致使交通堵塞的行为。
7.3.4 楼内各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报修和修缮从而影响正常的生 活、工作秩序的行为。
7.3.5 未能及时做好户外公共设施维修和报修的。
7.3.6 未报甲方同意私自接水接电的。
7.3.7 不能及时完成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的管理、保洁工作。
7.3.8 不服从甲方相关工作安排的行为。
7.4 乙方在物业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 每项罚款 100 元。
7.4.1 员工上岗迟到、早退者;员工上岗不挂牌、不按要求着装。
7.4.2 门窗玻璃未抹洗干净等。
7.4.3 地面、楼梯有污迹、痰迹、积水和纸屑、塑料袋等垃圾。
7.4.4 楼宇值班人员未做好值班记录。
7.4.5 贴有瓷砖的墙裙未抹洗干净,有灰尘、污迹等。
7.4.6 楼梯扶手有灰尘、污迹,未清洗干净。
7.4.7 墙面、天花板未清理干净,有蛛网、吊灰、霉迹的。
7.4.8 室外道路未清扫干净,有杂草、淤泥、砖石、枯枝落叶,纸屑、塑料袋、果皮果壳等垃圾的。
7.4.9 室内外公共垃圾桶,垃圾箱有灰尘、污迹,未抹洗的;内有垃圾,烟头未 及时清理;周围地面有杂物污渍的。
7.4.10 卫生间未做好消杀工作,有蚊蝇、有异味,有粪便未及时冲洗,有污水。 7.4.11 卫生间洗手池有污迹,台面有污水、污迹。
7.4.12 楼外、楼顶明沟渠内、下水道口有堵塞,未清理的。
7.4.13 墙面开关板未清洗,有灰尘、污渍。
7.4.14 楼栋大门未抹洗,有污迹、手印等。
6.4.15 建筑物内外有乱写、乱划、乱粘贴,有残标未及时清理。
7.4.16 公共场所照明灯、橱窗未抹洗,有灰尘、蛛网的。
7.4.17 水电抢修超过 30 分钟未派人员到抢修现场的。
7.4.18 楼梯间、走廊、厕所路灯、开关、插座等未及时更换维修的。
7.4.19 其他有违反合同条款和达不到乙方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的行 为,情节轻微的。
7.5 考核细则及日常评分
依据《江西省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对承包方服务进行考核 评分,每月根据考核意见,考核分在 95 分(含)以上为合格,发放全额物业管
理费;考核分在 95-90(含)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 10%;考核分在 90-85(含)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 15%;考核分在 85-80(含)分,扣除当月物 业管理费的 20%;8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在合同期内成 交乙方有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认定其未达到预定目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 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8.2 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责险费,律师费)除法院另有 判决外,应有败诉方承担。
8.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9.2 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 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如乙方受不可抗力影响,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双 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方和乙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 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乙方不得与甲方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其他协议。
10.4 合同履行中,甲方如需追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信息,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0.5 乙方指定 黄子钢(联系电话:18607977725,邮箱:7876624@qq.com)作 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联络人,如乙方需变更联络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签约时间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签订,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贰> 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 | 扣分 | 得分 |
服务态 度 20 分 |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制度,员工必须培训后上岗(经劳 动部门或专业协会或乙方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未按 要求扣 1 分/项。 | 5 | ||
2、面带微笑、语言规范,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穿戴整洁。未按要求扣 0.5 分/次。 | 5 | |||
3、上班不抽烟。未按要求扣 1 分/次。 | 5 | |||
4、工作认真、记录完整。未按要求扣 0.5 分/次。 | 5 | |||
服务管 理 20 分 | 1、每日上午和下午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全面巡逻监督检查(不少于 2 次/日)各服务区域清洁;除草、施肥与浇水、防病治虫、防寒、整形与修剪、补栽补种等,并形成工作 记录。未按要求扣 0.5 分/次。 | 10 | ||
2、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扣 0.5 分/项。 | 5 | |||
3、配合甲方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开启的照 明灯、空调及水龙头。未按要求扣 1 分/次。 | 5 | |||
投诉处 理 15 分 | 1、接到投诉,15 分钟以内赶到现场,30 分钟以内处理,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要有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 1 分/次。 | 5 | ||
2、各科室(处)提出意见建议,当天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 司管理人员汇报,合理解决科室问题并向科室反馈,未按 要求每次扣 1 分/次。 | 5 | |||
3、按规定回访,对回访情况要有工作记录,每月不少于 2 次。未按要求扣 1 分/次。 | 5 | |||
工作质 量 45 分 | 1、平均每日一次主动与甲方主管人员进行工作衔接协调,主动汇报工作,听取建议,并形成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 1 分/次。 | 5 |
2、平均每周不少于 1 次甲方组织抽查或检查,主要保洁区 域的卫生状况(含清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保洁区域的卫生没有达标的 0.5 分/次,未 按要求清运垃圾的扣 0.5 分/次,未按要求应急清运服务的 扣 1 分/次,未按其它规定工作要求的扣 0.5 分/次。未按 要求施肥与浇水、防病治虫、防寒、整形与修剪、补栽补 种的扣 1 分/次。 | 30 | |||
3、在甲方合理提出要求更换保洁、安保、清运垃圾人员或 绿化养护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在两周内不落实。未按要求 扣 1 分/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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