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堰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汉水发(2024)2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勉县江河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Ⅲ标项(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汉中市勉县。
2.2工程规模:1.改造引水坝1处,改造引水渠234m。2.留旗营社区至汉江口段生态化改造治理堤岸9.77km,堰河国道108至入汉江口段左岸生态化改造治理堤顶1.40km,留旗营社区河段岸线整治1.81km。3.留旗营大桥至汉中西枢纽大桥河段左岸滩区和汉中西枢纽大桥至国道108河段右岸滩区清淤疏浚。4.新建堰河水文化广场1处。5.增设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告示牌、宣传栏、水文化宣传墙等。6.勉县河湖长制信息监管平台升级,增设智慧河湖管护设备。7.新建亲水休憩地1处,建设亲水步道1.42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投资总额: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654.78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堰河堰惠渠引水坝下游增设钢筋混凝土消能护坦,改造引水渠道234m;堰河右岸国道108至入汉江河口段原有堤岸生态化改造1.54km;堰河左岸留旗营社区至国道108大桥段原有堤岸生态化改造3.51km;堰河左岸国道108至汉江入口堤顶生态化改造1.4km;留旗营至国道108段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项目业绩,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3.4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被列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5.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 年11月4日 00 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 4 日 00 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1 日9时00分,地点为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汉中市)》、《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9.1、申请人投标期间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申请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资格申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勉县江河管理站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和平路56号
联系人:晏先生
电 话:0916-3239750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916-883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