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曲艺百花园运营管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O+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曲艺百花园(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9-511621-04-01-175997】FGQB-09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营管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O+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9-511621-04-01-175997】FGQB-09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岳池县城东新区龙湖公园旁。
2.2建设规模:占地73.66亩,概算投资约7亿元,主要包括曲艺文化主题展演区、文化艺术商业街区、民俗体验主题区以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建设运营期:
2.3.1建设工期:450日历天(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正负零以下主体工程)80日历天,主体工程180日历天,装修装饰工程190日历天);
2.3.2在建设期内,剧目、演出和编舞创作不超过300日历天;
2.3.3运营管理期:10年,自正式开园之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运营管理、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本项目运营管理:
2.5.1 运营模式:招标人授予运营单位对标的物实施独家全面运营管理的权利,项目由运营方按运营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5.2 运营范围: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保卫、市场化推进、产业导入、全套人员配备、协调等运营管理服务一切事务。
2.5.3 运营要求:
(1)采取每年或定期向招标人缴纳运营租赁费,租赁费对应产生的税费由招标人承担,租赁费缴纳方式为年保底金额或年经营性收入比例计算(若年经营性收入高于年保底金额,则租赁费按年经营性收入比例计算收取;若年经营性收入低于年保底金额,则租赁费按年保底金额收取)。10年期满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同等条件下,招标人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优先与中标人签订运营协议;
(2)提取租金方式:
a.当年运营营业额1亿元(含1亿元)以内时,甲方按照当年运营营业额的7.5%提取租金;当年运营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2亿元(含2亿元)以下时,1亿元内部分甲方按照当年运营营业额的7.5%提取租金,超出1亿元部分甲方按照营业额的8.0%提取租金;当年运营营业额达到2亿元以上时,1亿元(含1亿元)内部分甲方按照当年运营营业额的7.5%提取租金,1亿元至2亿元(含2亿元)部分甲方按照营业额的8%提取租金,超出2亿元部分甲方按照当年运营营业额的8.5%提取租金。
b.提取方式1:乙方不收取入驻商铺综合管理费(包含甲方租金、乙方管理费、物业费及其他经营性收入,下同)时,甲方每3个月暂按7.5%提取一次租金;
c.提取方式2:乙方只收取入驻商铺综合管理费时,甲方每3个月按乙方收取费用的50%提取一次租金;
d.提取方式3:乙方既有商铺综合管理收入又有运营营业额提成收入的商业项目,甲方按照综合管理费的 50%提取租金,另外还对运营营业额收入暂按7.5%提取租金, 3个月结算一次。
e.以上条款中,按运营营业额提取租金超过7.5%的部分按照2.5.4(2)a条款每年度到期后30日内结算。
(3)保底租金:无论乙方运营状态如何,乙方第一年度必须向甲方缴纳保底租金500万元,第二年度缴纳保底租金650万元,第三年度缴纳保底租金800万元,第四年度缴纳保底租金950万元,第五年度至第十年度每年度缴纳保底租金1100万元;
(4)运营租金付款方式:
a.保底收取租金:每个运营年度的保底租金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50%;若乙方未及时足额缴纳,则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LPR的4倍贷款同期利率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b. 按2.5.4(2)a条款约定提取租金大于保底租金时,甲方按约定提取租金。此后合作年度提取模式以此类推;
(5)乙方必须确保大剧场每年演出不少于200场,中剧场每年活动不少于300场,小剧场每年演出不少于500场,每年入园游客量不少于50万人次;开业及运营期间,乙方保证商业运营面积不得低于商业总运营面积的95%。
(6)运营保证金:2000万元。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向甲方缴纳运营保证金500万元(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3个月向甲方再缴纳不少于500万元(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运营保证金,直至开园前交足总额2000万元(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运营保证金。若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甲方有权在项目拨款中以应缴数额的120%惩罚性扣除。
(7)中标人须在岳池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运营本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中标人(或母公司)及其股东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2.4标段划分:运营管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O+EPC)1 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4)运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运营本项目的能力和人员(详见3.1.4条)。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计费用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1.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是运营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导演”证书。
演出节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演员”证书。
灯光舞美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数字多媒体工程师”证书。
文学撰稿编剧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学讲师”或“编剧”证书。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asggzy.cn/),凭在系统注册的单位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 170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东湖公园西侧与九响路东侧之间“天羿大酒店”15-2号
邮 编: 6383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26-5222779
传 真:0826-523118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06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3568930951
传 真:028-6252438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05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