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2024年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中电鸿信2024年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BZBZ0000311ZX0024),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于空调维保服务的需求,现对中电鸿信2024年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询价。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电鸿信2024年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清洗维保服务以及空调设备巡检服务等相关空调维保服务工作。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3225元(含税)。
1.4项目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报价,本项目维修服务费最高应答限价93225元(含税);本项目配件费最高应答折扣为100%。供应商维修服务费和配件费任一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应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符合本项规定。
2.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且常驻南京,其中至少有1名服务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或电工证。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1)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或电工证书复印件;(3)以上人员的由供应商所缴纳自2024年5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4)承诺成交后,提供以上所有人员为本项目服务,且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无故变更,但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情况除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5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至少承担过3例空调维修维护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本项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29日17:00:00。
4.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楼招标代理中心。
4.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4.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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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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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带区号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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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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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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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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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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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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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手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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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价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4.3.4购买询价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务必填写)填写:“ZBZBZ0000311ZX0024w” (系统认领,备注部分只填写引号里的内容且务必正确填写)。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00秒。
5.2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5楼504会议室。请供应商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会议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 采 购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汉中路26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 系 人:张伟楚
电 话:19951762792
电子邮件:zhangweichu_xm@cicdi.cn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8.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hangweichu_xm.cicdi@chinaccs.cn提出异议。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采购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