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金额
5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2G-117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196
3、项目内容:
(1)《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①规划内容:根据城市山水格局特征、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等因素对山体水体保护重要性进行评价,构建城市山水保护格局,确定规划保护对象;对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山体水体划定保护线,并明确各级各类保护山体水体管控要求;提出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山体水体空间利用建议和范围外相关区域景观控制建议;编制保护名录,明确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山体水体保护界线、管控措施。
②成果内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件主要有:区位图、山体水体现状布局图、山水生态安全格局图、城市山水景观空间格局图、城市山水保护格局图、山体水体保护划定图等。
③成果要求: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导则等技术规范,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内容。
(2)《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①规划内容:通过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调研,分析其布局、建设、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该行业未来发展的特点与趋势,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水平和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控制指标,科学预测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规模,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确定各级各类设施的性质、位置、规模、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等,保证公共设施布局的均衡性和市民享受的公平性;明确将区级及以上公共设施在控规单元中落实到用地位置与规模,并提出对区级以下公共设施的规划标准与引导;确定近期建设任务与目标,明确近期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②成果内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件主要有:区位图、教育设施现状图、医疗卫生设施现状图、文化设施现状图、体育设施现状图、福利设施现状图、教育设施规划图、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图、文化设施规划图、体育设施规划图、福利设施规划图与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③成果要求: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导则等技术规范,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上成果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8600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陆千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履行合同的时间
2、地点:邵阳市 。
四、付款
本服务根据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甲方将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按规划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要求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③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④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4.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资料遗漏和工作失误的,甲方有权每处扣减合同总额的2‰。
5、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代理公司及采购办各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321800
传 真: 传 真:0739-5322920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60280090249073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2G-117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196
3、项目内容:
(1)《邵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①规划内容:根据城市山水格局特征、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等因素对山体水体保护重要性进行评价,构建城市山水保护格局,确定规划保护对象;对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山体水体划定保护线,并明确各级各类保护山体水体管控要求;提出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山体水体空间利用建议和范围外相关区域景观控制建议;编制保护名录,明确规划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山体水体保护界线、管控措施。
②成果内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件主要有:区位图、山体水体现状布局图、山水生态安全格局图、城市山水景观空间格局图、城市山水保护格局图、山体水体保护划定图等。
③成果要求: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导则等技术规范,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内容。
(2)《邵阳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①规划内容:通过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调研,分析其布局、建设、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该行业未来发展的特点与趋势,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水平和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控制指标,科学预测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规模,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确定各级各类设施的性质、位置、规模、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等,保证公共设施布局的均衡性和市民享受的公平性;明确将区级及以上公共设施在控规单元中落实到用地位置与规模,并提出对区级以下公共设施的规划标准与引导;确定近期建设任务与目标,明确近期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②成果内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件主要有:区位图、教育设施现状图、医疗卫生设施现状图、文化设施现状图、体育设施现状图、福利设施现状图、教育设施规划图、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图、文化设施规划图、体育设施规划图、福利设施规划图与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③成果要求: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导则等技术规范,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上成果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8600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陆千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履行合同的时间
序号 | 文本、图纸及附件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 7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现状调研,90天内提交规划初步成果,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送审成果,规委会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报批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
2 | 电子光盘 | 1 | |
2、地点:邵阳市 。
四、付款
本服务根据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甲方将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付费次序 | 费用比例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
1 | 设计费用的20% | 117200.00 | 完成现状调研后10个工作日内 |
2 | 设计费用的50% | 293000.00 | 专家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 |
3 | 设计费用的30% | 175800.00 | 提交正式成果时 |
合 计(100%) | 586000.00 | |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按规划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要求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③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④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4.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资料遗漏和工作失误的,甲方有权每处扣减合同总额的2‰。
5、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代理公司及采购办各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321800
传 真: 传 真:0739-5322920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60280090249073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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