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标段一: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小学扩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40.4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gxjsgc-2024-033
预算金额2940.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主任138695657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丹丹0635-2129333
中标公司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940.49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增太
公告正文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小学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XGXJSGC-2024-0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

建设面积12045.59平方米,其中:新建5层教学楼规划建筑面积6747.66平方米,餐厅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131.64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166.29平方米,环形300米跑道以及篮球场2个、排球场2个、乒乓球场6个,748米院墙、室外管网、道路硬化及铺装等基础配套设施。标段一为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小学扩建工程施工。

工程地址

冠县清泉路以西、兴贸路以北

招标人

名称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联合校

地址

聊城市冠县

联系人

郭主任/马主任

联系电话

13869565776/0635-51005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聊城市园东小区15号楼5楼

联系人

杜丹丹

联系电话

0635-2129333

评委评分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总得分

技术标

资信标

报价分

技术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3.79

21.79

2.00

70.00

19.17

21.10

21.80

22.47

24.10

聊城冠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0.02

20.07

0.00

69.95

19.52

20.00

20.40

21.85

19.80

山东省冠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89.63

19.68

0.00

69.95

19.48

19.60

19.90

21.14

19.55

冠县华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89.59

19.63

0.00

69.96

19.29

19.80

19.80

20.81

19.00

冠县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9.16

19.21

0.00

69.95

19.14

19.40

19.10

20.19

18.30

废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中标候选人名单

名次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

编号

质量要求

工期

(日历天)

预中标价(元)

1

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增太

一级注册建造师

鲁1372020202202454

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 县、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制度要求

300

29391000.00

2

聊城冠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玉广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142023102270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制度要求

300

29405642.25

3

山东省冠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宁保维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14202403374

达到国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要求

300

29404973.6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23:59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的资格能力

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班子成员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执(职)业资格(或技能鉴定等级)

详见附件

聊城冠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班子成员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执(职)业资格(或技能鉴定等级)

详见附件

山东省冠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单位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班子成员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执(职)业资格(或技能鉴定等级)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2日

投诉受理单位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冠县冠宜春西路10号

投诉电话

0635-578823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处理不服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招标人未予答复的,可以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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