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夏堡组群众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4.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sh2023-010
预算金额2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谯治理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敏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夏堡组群众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H2023-010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夏堡组群众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谯治理 联系电话 15293711957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5-23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5-25 17:30:00
    采购单位 镇原县临泾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夏堡组群众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GSSH2023-010 工程-施工 248520.12(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夏堡组群众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镇原县乡村振兴局以镇乡村振兴局函〔2023〕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原县临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SSH2023-010

      2、建设地点: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

      3、建设内容: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唐洼组活动场所:新建2.4m高文化墙12.36米;渗水砖院坪硬化689.65平方米;新建绿化带花园砖141.32米;新建排水渠5米;购置安装石桌凳2套;原有5套健身器材拆除并重新安装;新建0.5米高小叶黄杨绿篱65.2平方米;院坪垫土202.42立方米;拆除渗水砖57.68平方米,拆除机砖200平方米,拆至素土层。

      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夏堡组活动场所:新建绿化带花园砖170米;新建渗水砖院坪388.92平方米;原有3套健身器材拆除并重新安装;新建0.5米高小叶黄杨绿篱68平方米;清理土方133立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招标控制价:248520.12元;

      6、计划工期:30天(日历天)。

      7、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25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 5月25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于2023526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编制方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纸质版1正2副,电子版1个)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临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谯治理

       话:15293711957

       址:临泾镇街道

      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敏敏

       话:15109341345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

       

                                                                2023年5月22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2.招标文件(2).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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