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成都市采购(2023)0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狄文杰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高文豪028-853257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采购更正公告

2023-09-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采购更正公告
2023/9/1 10:39: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成都市采购(2023)0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2.6.4履约保证金中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修改为“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第一支行;银行账号:51001416140050689237;二、交款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以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三、退还时间及条件:在项目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为无息退还。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的,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四、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采购合同履约的。”。

二、将采购文件4.4.9 ★付款方式中的“一、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和发票后20个日历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合同款;项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修改为“一、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且项目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和发票后20个日历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合同款;项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

联系人:狄文杰

联系电话:028-87706855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邮 编:610041

联系人:高文豪

联系电话:028-85325791

附件
关于对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采购文件的修改通知.pdf
关于对成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项目采购文件的修改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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