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727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项目(昌都片区)已由藏交发〔2023〕4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费用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中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都市境内。 2.2建设规模:2023年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养护工程(昌都片区),其中:预防性养护为G349线K136+000-K261+000段,实施里程125公里、S303线K509+793-K553+093段,实施里程43.3公里;修复性养护为G557线K33+000-K73+555段,实施里程40.555公里;桥梁维修为G318线桥梁5座、G214线桥梁7座、 G349线桥梁4座、G317线桥梁2座、S502线桥梁1座;灾害处治为G317线7个点位、G318线3个点位。 2.3本招标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期:本项目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4招标范围为: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 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最多2项三级及以上里程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成果报告文件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 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担任过2项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成果报告文件关键页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须能够载明并且证明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人员需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要求,须按照招标文件对应合同格式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人员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须按照招标文件对应合同格式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设备的承诺书 。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最新 年度西藏自治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一份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 是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茶马南路23号 联 系 人:强巴 电 话: 0895-48234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塔玛东路1号领秀翡翠湾6栋一单元15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891-6225166 13348820987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