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1805523198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7550300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开发区

中标费率: 65%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数量: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供货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玉宝(组长),陈玉琴、牛绍利郭法杰骆家富(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100000.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质疑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61436562@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联系方式:18755030065)。

2)书面形式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西段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05523198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五河县花园新村二期11号楼2单元807室         

项目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18755030065

 

            

 

 

                                                   

 

 

2024年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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