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开发区
中标费率: 65%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及中药饮片伴随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数量: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供货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玉宝(组长),陈玉琴、牛绍利、郭法杰、骆家富(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100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质疑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61436562@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755030065)。
(2)书面形式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西段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05523198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花园新村二期11号楼2单元807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755030065
2024年10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