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福区采购2024-2025年特定人群三价流感疫苗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开福区采购2024-2025年特定人群三价流感疫苗项目
二、项目预算:468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发病率高,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感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2018年9月,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开福区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2019年9月,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开福区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在每年的10月8日至12月31日(适时调整)为四类特定人群(开福区区属中小学生(或具有开福区户籍的中小学生)、开福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福区55周岁及以上退役军人和开福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一次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服务,降低特定人群流感发病率,控制流感造成的疾病负担,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素质。本项目为确保2024年、2025年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节省相应开支,现将2024年、2025年2年用于特定人群的三价流感疫苗采购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
三、技术规格:
四、采购清单:以下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预估
数量
单位
上限
单价
(元)
上限总价
(元)
 
 
 
 
 
1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1、 成分及性状:采用世卫组织(WHO)当年公布的适用于北半球的流感疫苗生产用毒株,包括甲1型、甲3型、乙型三个型别;
★2、包装材质:预充。
★3、规格: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
★4、蛋白质含量:≤400?g/ml;并不得超过疫苗中血凝素总含量的4.5倍;
★5、卵清蛋白含量:≤200ng/ml;
★6、游离甲醛含量:≤50?g/ml;
★7、细菌内毒素含量:<20EU/ml;
★8、抗生素残余含量:≤50ng/剂;
★9、血凝素含量:每1ml中各型流感病毒珠血凝素含量应不低于标示量的80%;
★10、渗透压摩尔浓度:应符合《药典》规定;
★11、无菌检查:应符合《药典》规定;
★12、异常毒性检查:应符合《药典》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说明书、企业注册标准、成品检定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56000
 
 
 
 
 

 
 
 
 
 
30.00
 
 
 
 
 
4680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要求分2024年8月下旬和2025年8月下旬分批供货,具体每批疫苗数量由采购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供货通知单,中标单位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7日内运送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因流感流行时间改变导致项目提前启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提前供货时间,一般须提前2周通知中标单位供货。
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标准:
1、包装:疫苗的包装及标识执行国家标准,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注册号、批号、成分、浓度、剂量、储存、温度、规格、失效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2、质量检验:
①每次供货时,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供由药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疫苗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所检验批次的疫苗数量不得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②疫苗交付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国家药检部门对疫苗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疫苗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运输与保存要求:中标单位负责疫苗到交货地点的全程冷链运输,运输途中每隔4-6小时检查、记录一次贮藏温度,装卸时严防日光暴晒。中标单位将疫苗由生产厂家到项目实施地点的贮运过程中,疫苗的运输与贮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全程运输记录。
4、产品质量保证:中标单位提供的疫苗应是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疫苗,符合法定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药检部门的合格检验报告。 质保期为疫苗送达到指定地点时,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疫苗的售后服务,疫苗出现问题接到通知之后在2小时内上门,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近效期疫苗及失效期疫苗的退换货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所供本项目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在2024年和2025年的10月8日至12月31日特定人群免费接种服务结束后,能对采购人尚未使用完的近效期疫苗及失效期疫苗可以无条件进行退货。(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售后服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提供处理措施方案;
②如疫苗在实施注射前有效期≤6 个月,投标人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更换且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网络,应保证疫苗的及时供应,有专职人员动态监测疫苗销售、运输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以及采购人能在本项目下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方案: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4】6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验收主体: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2、组织方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财务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
3、验收条件:每年度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活动结束,对尚未使用完的近效期疫苗及失效期疫苗完成无条件退货,经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双方对当年度验收结果及数量进行确认无误后,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及时间:项目分两次验收,分别为2024年度和2025年度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活动结束,且办完年度内未使用疫苗的退货手续后,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项目验收。采购单位在收到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办理项目验收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2024年度和2025年度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活动结束,完成年度内未使用疫苗的退货手续后,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项目验收。
(2)成立验收小组: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财务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以及验收方案的确认;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验收书;
(4)实施项目验收:①先由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2024年8月下旬和2025年8月下旬采购疫苗的收货工作;验收时索取中标单位供货时加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印章的批签发证明文件,该批次疫苗的成品检定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本次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检查疫苗外包装是否完好、可识别,疫苗运输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对疫苗数量、品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疫苗追溯码、生产企业等进行核对,并填写“疫苗收货和验收记录表”;②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确认收货结果及数量,待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结束,再对未使用的疫苗完成退货手续;③由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验收工作。
(5)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6、验收内容及标准: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供货清单、疫苗收货和验收记录表、疫苗退货记录情况记录、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标准及中标单位项目实施周期内对疫苗交付时间和对尚未使用完的近效期疫苗及失效期疫苗完成无条件退货的相关服务情况进行确认和验收,并认定为验收合格。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以及验收结果及数量进行按实支付;
8、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在供货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国家认可具有疫苗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裁决;供货过程中若采购人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由于争议问题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9、双方权利义务:采购人有权利享受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应的服务,且同时需履行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中标单位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服务,未按要求进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应根据采购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中标单位对于验收结果有权提出异议。
10、违约责任:
①中标单位未按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疫苗的,每延期一天采购人将扣除本次交付疫苗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最高可累计扣除7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支付疫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②中标单位未按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单要求的数量交付疫苗的,需在4个工作日内补足到位;且每发现1次数量不足,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疫苗总价款 2‰作为违约金,最高可累计扣除疫苗总价款6‰的违约金;发现供货数量不足次数超过3次,或出现数量不足时不能在4个工作日内补足到位的,采购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支付疫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③中标单位交付疫苗的质量、规格等与签订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疫苗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单位提出退货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律师费以及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中标单位交付的疫苗有效期须大于6个月,对未达到要求的疫苗,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中标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送符合要求的疫苗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及时配送到位的,采购人将扣除本次交付疫苗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⑤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退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⑥采购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中标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七、其他要求:
八、项目其他要求:
1、 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项目分两次付款,分别为每年度特定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活动结束,且采购人对尚未使用完的近效期疫苗及失效期疫苗完成无条件退货后,根据当年度验收结果及数量在疫苗采购系统按实支付当年款项,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468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疫苗及配套附件,以及疫苗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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