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124.2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ED2024--0257
预算金额124.21万元
招标公司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36-3523336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女士0531-68650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QXBZB-2024-12/WED2024--025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4.2120 万元,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 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1.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 询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 项目(三次)。4.项目编号:(1)招标人编号:QXBZB-2024-12;(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2024--0257。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 (002)002; (003)0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 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 3 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 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 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今”的资料。;
(0020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 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 3 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 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 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今”的资料。;
(00300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 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 3 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 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 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今”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七、其他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XBZB-2024-12;(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2024--0257。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6.实施地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7.项目主要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
标段 材料名称 规格及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订单为准)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 价(元,不含税) 小计(元,不含税)
2 Bopp 膜 厚度 3s 宽 50cm 公斤 24950
10.6 264470.00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不含税)
264470.00
3 护角 1 18cm*90cm 张 33000
0.98 32340.00
高密度纸板 99.5*95*0.2cm 张 7000
16.66 116620.00
纸板 104cm*90cm 张 15000
3.04 45600.00
纸板 119cm*90cm 张 16000
3.38 54080.00
纸板 99.5cm*95cm 张 18000
3.09 55620.00
普通牛皮纸 78.7cm*109.2cm 令 800
200.58 160464.00
淋膜牛皮纸 78.7cm*109.2cm 令 600
377.39 226434.00
纸塞子 212mm*47mm 个 6000
6.72 40320.00
分层棉质双面胶带 20mm*50m 卷 15
106.8 1602.00
纸管 56mm*1m 米 9000
2.67 24030.00
接装纸内芯 64mm-70mm 个 95000
1.13 107350.00
56mm- 60mm 个 3000 1.1 3300.00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不含税)
867760.00
4 打包带 钢化带 斤 15000
4.3 64500.00
胶带 130m*0.05m 卷 8900
5.1 45390.00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不含税)
109890.00
注:1.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仅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等参考使用,不 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数为准。
2.招标人有可能因生产计划调整不采购或减少相应材料的采购量,中标人在采购订单外备货 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3.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所有标段可兼投兼中,一个标段包含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如选择投标本标段,则须 投标本标段所有产品,任何对部分产品选择性投标的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详见上表。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 3 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 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 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 3 年”的资料,应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2.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 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报标段名称及标段号(如有)、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 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 账号)。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
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电子邮件获取要求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报名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wed68650871@163.com。报名邮件内容要求:(1)邮件主题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辅料类集中采购项目(三次)XX 标段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
(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 称及编号、标段名称及标段号。
(3)邮件附件内容为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
(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 招标文件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零时起至 2024 年 06 月 18 日 24 时止(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 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费用: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 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 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 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 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 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 议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 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青州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36-3523336
2.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 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4 号楼 3 楼东户 邮编:250000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531-68650871
电子邮件:wed68650871@163.com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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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州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36-3523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 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4 号楼 3 楼东户 联 系 人: 范女士
电 话: 0531-68650871
电子邮件: wed6865087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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