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经开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交通辅助设施(梅桥区块一期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意向 —— 意见征询 √ 2024-05-06 —— 采购公告 —— 更正公告 —— 结果公告 —— 合同公告 —— 宁海经开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交通辅助设施(梅桥区块一期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一、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宁海经开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交通辅助设施(梅桥区块一期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以上材料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管部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水东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348351 质疑联系人:陈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348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桥广场15楼(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 传 真:0574-65507133 项目联系人(询问):薛丹明/章恩银/陈冬燕/叶莎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07133/13957826696 质疑联系人:王时伟 质疑联系方式:13605786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交通辅助设施(梅桥区块一期项目)04.24.doc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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