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1698.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32024116001
预算金额1698.6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佟小光022-5906567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远明23543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3202411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设计[2024]11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2号、津卫规后函[202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环湖医院 ,建设资金为 78859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医院自筹:7885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950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湖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69506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住宅、南至气象台路、西至规划商务用地、北至天塔湖。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695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5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73平方米,床位400张,总投资额7885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变电工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1座,新建10kV变电站,变压器容量2X2000kVA+2X1250kVA。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总投资额1698.683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指:电力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 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3)施工人员: ①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 ④ 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以上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及企业出具的任命书;(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6)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承担过(项目已签订合同,在施或竣工均可)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指:自2019年1月1日起规模≥10KV且合同额≥16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提供上述企业业绩为联合体方式的,投标人须作为牵头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313(还需携带投标确认单及被授权人委托书、联合体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费 1500 元/本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环湖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佟小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黄树青 电话:022-59065679
传  真:022-5906567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3 层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张佳杰、李栋 电话:23543384
传  真:23543384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环湖医院          受理负责人:黄树青
电话:022-59065679传真:022-5906567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28362171传真:28362171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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