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9.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104230123
预算金额159.49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段贤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731-85571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07
公告正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GXCG-202104230123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594900元
最高限价:15949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12月-2021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5-0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5-07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5-07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04-26起至2021-04-2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1、本采购项目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 万元。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户名:湖南顺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账号:810000256564000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定).doc
2021 年4 月26 日
项目概况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07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GXCG-202104230123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594900元
最高限价:15949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 | 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依托长沙市政务云资源,以人才数据为核心,围绕人才洞察分析、人才精准服务、高层级人才项目匹配等关键服务,利用数据整合技术,对多个内外部机构的人才相关系统数据进行采集和融合,形成统一的人才大数据中心。在大数据中心上层构建人才画像、分析报表、人才数据可视化等数据应用,为人才工作者赋能,助推地方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 | 1 | 项 | 1400400 | 1400400 |
2 | 其他基础软件 |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 | 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依托长沙市政务云资源,以人才数据为核心,围绕人才洞察分析、人才精准服务、高层级人才项目匹配等关键服务,利用数据整合技术,对多个内外部机构的人才相关系统数据进行采集和融合,形成统一的人才大数据中心。在大数据中心上层构建人才画像、分析报表、人才数据可视化等数据应用,为人才工作者赋能,助推地方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 | 1 | 套 | 71000 | 71000 |
3 | 硬件运维服务 |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 | 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依托长沙市政务云资源,以人才数据为核心,围绕人才洞察分析、人才精准服务、高层级人才项目匹配等关键服务,利用数据整合技术,对多个内外部机构的人才相关系统数据进行采集和融合,形成统一的人才大数据中心。在大数据中心上层构建人才画像、分析报表、人才数据可视化等数据应用,为人才工作者赋能,助推地方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 | 1 | 项 | 123500 | 1235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12月-2021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5-0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5-07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5-07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4栋1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04-26起至2021-04-2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1、本采购项目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 万元。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户名:湖南顺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账号:810000256564000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段贤雯 |
电 话:0731-88995602 |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顺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女士、汤女士 |
电 话:0731-85571075,13574188262 |
地 址: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一期4栋13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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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长沙高新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定).doc
2021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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