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石灰石储运堆棚项目设计
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石灰石储运堆棚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甘肃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石灰石储运堆棚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建设内容:
排架结构轻钢屋面,总建筑面积约10961.30平方米,高度13—14米。跨度36米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估算总投资:
650万元
四、招标内容及设计概算:
1、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石灰石储运堆棚项目设计(设计包括:1#、2#石灰石储运堆棚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1#、2#石灰石储运堆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并协助甲方进行设计报批等内容,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清单编制及评审要求);设计概算26.00万元(其中方案报批4.00万,1#、2#石灰石储运堆棚施工图设计费22.00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的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有类似项目(设计项目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 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6.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022 年 7月 18 日至 2022 年7月 23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 8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北京路35号金川宾馆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地址: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35-73307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孵化楼5-2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 话:181894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