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樱园)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0219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公司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573-85155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0
公告正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樱园)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0-08-18 08: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樱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0219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樱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20-330482-36-03-155355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经开投资函【20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0219;总投资:62648.9500万元;招标估算价:250.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东侧,兴平四路西侧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658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118.3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12247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464.5平方米;绿地面积约8296.58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用约3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樱园)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含地下室)中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 2.4 工期要求:初步设计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通过后30天内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75376546876;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 ,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10时00分。 3.7 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查及设计单位须同时提供);(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勘查及设计单位须同时提供)。。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8月17日至 2020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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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 ||||||||||||
10. 备注:(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7年 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ph.jxzbtb.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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