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34.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d-ch-【2023】52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磊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女士1773969882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ZMD-CH-【2023】52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
中标人:重庆光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34.9万元
一、采购项目名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ZMD-CH-【2023】52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重庆光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7号416号
成 交 金 额:349000.00元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姜晓红(评审小组组长)、王委、李喜奎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 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一 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金顶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17518822759
2、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773969882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金顶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 系 人:夏磊
电 话:175188227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 系 人: 方女士
电 话: 1773969882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 目 编 号:ZMD-CH-【2023】52号
项 目 名 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
采 购 人: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单一来源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上传、递交
五.谈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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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函
致:重庆光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贵单位参与谈判,现将
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
2.项目编号:ZMD-CH-【2023】52号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的通
知》(豫数政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驻马店市“互联网+不动产+金融”
工作,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实现全程网办,根据《驻马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
管办法》(试行)、《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结合驻
马店市实际,拟对现有预售资金监管对接模式按照“互联网+不动产+金融”要求进
行系统升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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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0000元。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
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3、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
件留存。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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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 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金顶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17518822759
2、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7739698825
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服务
一、服务技术需求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
1预售资金 监管系统 接口服务1项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接口开发梳理现有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办 理流程等信息,进行系统改造,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资金缴存入账、拨付使用等业务改为线上办理确认,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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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系统接口对接,实现资金及监管信息实时与银行共 享。 1、资金监管协议查询功能,提供资金监管协议查询功能。 2、资金缴存,提供交易资金的缴存功能,在交易资金缴满 时,该合同的缴存状态即为足额缴存,可以办理房屋网签 备案。 3、资金划转,提供交易资金的划转功能,该业务由主管单 位受理并审核,由银行单位进行划转确认。 4、资金退款,提供交易资金的退款功能,该业务由主管单 位受理并审核,由银行单位进行退款确认。 5、第三方信息管理,提供银行单位的信息维护、人员配置、权限分配。 6、查询统计,提供监管协议查询、资金缴存查询、资金划 转查询、资金退款查询、监管账户账目查询等相关查询功 能。
服务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及标准依照单一来源文件、响应文件及成交合同。
验收方法及方案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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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一年。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合同签订时 间及服务地 点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保 障或维修响 应时间要求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赶赴现场。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 特殊要求 及说明理 由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
11.1 项目名称:详见谈判公告 1.2 采购人名称:详见谈判公告 1.3 项目编号:详见谈判公告
2合格供应商:具备单一来源邀请函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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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 止。 3.3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无
5响应性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 2 份。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邀请函。
7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单一来源邀请函。
8评定办法:本次谈判依照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 目质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 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上 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无
11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
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
13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15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 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解释:构成本单一来源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单一来源文 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单一来源邀请函、供应商须 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单一来源文件与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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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 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获取了本单一来源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制
造商或经销商。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工作内容。
2.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
供应商的单一来源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360000元。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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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
。(有效的副本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格式见第五章附件7)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格式见第五章附件8)
4.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五章附件9.1)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
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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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
,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
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
部门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单一来源
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
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响应
性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单一来源文件
11.单一来源文件的构成。本单一来源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单一来源邀请函
11.2 采购需求
11.3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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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合同主要条款
11.5 响应性文件格式
12.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在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
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报名时间、等可以相应延
长)前,电话通知供应商。
12.2 单一来源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 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电话通知供应
商。
12.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
始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
作日前,将变更时间电话通知供应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单一来源文件提供
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
提交的资料。单一来源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响应性文件应对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服
务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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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单一来源响应书》和《抵制
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单一来源文件未作出实
质性响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 关于计量单位,单一来源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单一来源文件规
定的计量单位;单一来源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单一来源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
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
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 单一来源文件响应书
15.2 初次报价一览表
15.3 服务技术响应表
15.4 商务响应表
15.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7 证明文件
15.8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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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性文件从单一来源邀请函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
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
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
17.谈判报价
17.1 本项目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
目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17.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8.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9.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 供应商应按本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
。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
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 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能出现活页),副
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
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 响应性文件应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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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9.5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
书写或复印。
19.6 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
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
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9.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
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
无效响应性文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参加谈判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
20.2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0.2.1 清楚标明递交至单一来源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0.2.2 注明单一来源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年月日
时(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2.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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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
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单一来源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21.2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
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
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2.3.1 在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单一来源
文件的。
22.3.2 响应性文件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密封的。
22.3.3 未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参加谈判的。
五谈判
23.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与本项
目相关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
24.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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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
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
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
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
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
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4.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2.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单一来源邀请函第二项
所述的资格标准和单一来源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
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单一
来源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单
一来源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
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
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
件。
24.2.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
来源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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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单一来
源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
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
: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交付时间等不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任何一项服务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低于服务技术需求的。未按单一来源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
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
(6)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
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7)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的响应性文件。谈
判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5.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
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
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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