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化新天地城市设计(含策划)及一期工程设计编制项目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招标人为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 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性资金补助,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文化新天地城市设计(含策划)及一期工程设计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金华市开发区湖海塘公园的东侧,金华市双龙南街西侧、仙源东路北侧地块,该地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滨水景观资源。
2.3设计招标内容:文化新天地城市设计(含策划)、文化新天地(一期除外)建筑方案设计、文化新天地一期全过程设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范围:
(1)文化新天地城市设计(含策划):
规划用地面积约13.49公顷。设计内容包括详细研究规划范围内的功能和空间关系,统筹与周边片区尤其是湖海塘公园的空间关系,对地块功能、开放空间、建筑群体、特色环境景观、土地使用强度、交通组织等进行深度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的空间布局方案。同时,设计深度应做到实施性城市设计深度,落实深化上位规划,对功能业态、空间形态、景观风貌、交通组织、基础设施配套、地下空间开发等进行深化设计,并形成城市设计导则,为下步规划条件编制、地块方案确定提供依据。
(2)文化新天地(一期除外)建筑方案设计
依据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文化新天地项目(一期除外)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等)。地面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
(3)文化新天地一期全过程设计:
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约40000平方米,包含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图书馆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兼顾周边地块停车,同时考虑未来地下互通互联的可能性。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审、交底及设计变更)等。具体工作设计内容包含建筑、结构、人防(如有)、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以及相关设计说明专篇(包含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室外附属工程(绿化、道路、围墙、综合管道等)、外水接驳设计及其它设计审查包含到的设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项目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西侧、仙源东路北侧地块。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城市设计(含策划),城市设计经甲方确定后60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经甲方确定后60天内完成一期范围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规划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3)项目总负责人与规划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总负责人需为牵头方人员。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2021年10月-2021年12月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4有效期内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1.1招标人向除中标单位外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支付设计补偿费人民币壹拾万元,向除中标单位外技术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支付设计补偿费人民币伍万元,其它不予补偿。
4.1.2补偿费为含税费用,未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1.3若出现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则得分相同的单位平均分配补偿费用。
4.1.4知识产权:补偿费支付后,相应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部分借鉴投标设计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不另付方案设计费)。
4.2.若本项目招标出现以下情况,经济补偿费一律不予考虑。
4.2.1投标人评审时被判定无效单位。
4.2.2本次招标未产生中标人,或中标人未签订合同。
5.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自2022年01月26日起至2022年01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提示:
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1.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将自动放弃提疑权力。
5.2获取地点: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69号)
5.3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13315463@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18258951935):
5.3.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5.3.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单位联系方式);
5.3.3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5.3.4联合体协议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2日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代表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加入钉钉直播群后离开开标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2.1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金华市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index/)、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德胜街608号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69号 |
联 系 人:季先生 | 联 系 人:叶女士 |
联系电话:0579-82669122 |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文化新天地城市设计(含策划)及一期工程设计编制项目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负责项目施工:
负责项目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