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厦门市-中船双瑞厂房-塔吊电梯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厦门双瑞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厦门双瑞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租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仅计预埋)、给排水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人防水电、空调工程(仅计预埋)、消防工程、室外电气预埋、室外管网等。包括B3、B4、B5、B6、B7、A8、A9、3#门卫八个单体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管网、道路等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标段总建筑面积 61053.33 平方米,包括B3:建筑面积 8880.9m2,钢结构+框架结构,厂房一层辅房 4 层,高度 21.15m,最大单跨跨度 35.4m;B4:建筑面积 19071.32m2,钢结构+框架结构,厂房一层辅房 4 层,高度 21.2m; B5:建筑面积 2242.24m2,钢结构,一层,高度 20.85 m;B6:建筑面积 434.28m2,框架结构,一层,高度 5.65 m;B7:建筑面积 30186.48m2,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 12 层,高度 49.2m; A8:建筑面积 54.66m2,框架结构,一层,高度 5.65 m;A9:建筑面积 151.1m2,钢结构,一层,高度 11.4 m;3#门卫:建筑面积 32.35m2,框架结构,一层,高度 4.05 m。
2.2项目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海明路1001-1002 号,翔安西路以东,海翔大道以北。
2.3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租赁工程。
2.3.1招标明细:6013新机1台;低速电梯1台。
2.3.2付款方式:
1)结算:
按月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如发生扣款于当月结算中扣除。双方于每月的21日对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期间所租赁设备费用进行结算。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的设备有效运行记录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结算资料】用于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乙方应根据结算金额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2)付款:
①租金的支付:甲方在收到等额有效的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票据(商票除外)/支票】方式按月支付租金的【70】%,剩余的【30】%留作质保金,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与质保金待所有租赁设备退场后【15】内无息付清。
每次办理结算请款时,乙方需出示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的设备有效运行记录。
若甲方以票据(商票除外)等方式向乙方付款,所发生的的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甲方以现金转账或支票支付,则甲方将扣除相应的贴息费用。
乙方在收取上述款项时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及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证明复印件资料。
②进出场费的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办理签字等各项手续完善后】支付进出场费的【60】%作为设备进场运输和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手续等的费用;乙方将设备拆卸离场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余下的出场费。
③操作人工费用的支付:甲方按月【100】%支付向乙方支付操作人工费用。
乙方须无条件按时足额支付操作人员工资,不得以甲方未足额支付为由拖欠工人工资。设备租赁过程中,乙方务必要协调操作人员,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如乙方逾期支付操作人员工资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甲方可根据现场情况代乙方向操作人员直接支付工资,并视为已将相应的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
④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减免租金:
A、停电造成机械停滞8小时以上;
B、甲方要求的停机时间在半个月内(含)不计租金;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含),按实际停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50】%计算;在1个月以上,按实际停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50】%计算;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春节放假期间7天内(含7天)租金及人工费用不计算,超过7天租金按50%计算,人工费不计;】;
E、其他:【在设备报停待拆或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设备停用,租赁费及人工不计】。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
每年3、6、9、12月份当月甲方不做资金支付安排,对应支付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理解并做好相关资金安排计划。乙方不得因此降低材料质量或拖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业主方对甲方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业主方拖欠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付款出现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乙方同意不以此为由认为甲方违约。
5)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另行协商,但违约金计取标准不超过本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违约金累计金额以本合同实际总租赁费用的【0.1】%为上限。
2.4暂定租赁时间:2022年07月至2023年0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服务能力、垫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围,也纳入供应商管理。
3.6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必须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在册供应商且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必须为福建省建机一体化A级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详见云筑网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如有变更,以云筑网上信息为准。
4.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说明:
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为在册供应商则无需供下列资料,非在册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公司证件(如为复印件的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最近三年主要合作记录,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1~2个工作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到云筑网上,逾期无效。
(3)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发放
6.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上发放的时间为准。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
6.3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4发放渠道:
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6.5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不需要收费,每位投标人/元,费用主要用于本次招标会务组织需要,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7.1投标保证金额度:/万元。
7.2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7.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凭证,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履约完毕后,经中标单位申请,招标人核实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7.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的时间为:具体以云筑网上发布及截止的时间为准。
8.2逾期未在“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投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电子邮件:541606918@qq.com
10.我司整个招标过程随时接收各投标人监督,若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招标人索拿吃等现象,各投标人有义务拒绝,亦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甲方接受举报的途径如下:
受理电话:18150105549
受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边路568号航空古地石广场A区2号楼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工作部
受理邮箱:sjfzjjjc@csc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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