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2024年第二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QXCCD-W1010/JD2024-CQ-0780
3.评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0日
4.预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第一包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87%;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82.2%;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四川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87%。
第二包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83%;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折扣率75%;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四川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84%。
5.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实施;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管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