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18gd0001033-2
预算金额4167.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丽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林小姐020-8916087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越秀区果菜直街17号首层 围观数:

转让底价: 4,167.840000 万元 项目来源: 广州产权交易所

  • 项目编号: GR2018GD0001033-2
  • 保证金: 12,500,000.00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广州蔬菜果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9-03-20 至 2019-04-17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2、荔湾区涌边一马路1,1-1号首层、二层被分割成2个铺位进行出租,分别为涌边一马路1,1-1号首层及涌边一马路1,1-1号第二层:其中首层租赁合同承租方为广州市荔湾区昌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租期限为截至2020年3月31日;第二层拟签订合同的出租期限为截至2020年3月31日。 3、越秀区果菜直街17号首层被分割成2个铺位进行出租,分别为果菜直街17号A、B、C、D区和果菜直街17号E区:其中A、B、C、D区租赁合同承租方为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E区租赁合同承租方为广州壹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4、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号之二101、104、201房被分割出租,其中101.104房出租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201房出租期限为2015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 5、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可参加交易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管理收费标准和租赁使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部间隔、装修装饰、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人员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以及查询确认。因自身原因未参加现场看样活动的,视为无条件知晓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 6、交易标的物的供水、供电、消防系统、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设施和设备按租赁使用现状进行转让。 7、交易标的现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必须以一般竞价人的身份办理登记手续、交纳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如现承租方成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自取得房管交易部门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该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当日解除。 8、受让方若非原承租方,则应在交易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办妥之日起,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原租赁协议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受让方承接原租赁协议中原出租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9、竞价人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竞价人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物的租赁现状、已告知事项或瑕疵,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物的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交易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房地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物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识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10、因中国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做任何担保。 11、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合作机构信息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允许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号:82150078801900000170开 户 行:浦发银行广州海珠支行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并按《房地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4.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组织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5.受让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7.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提交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9、受让方须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给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从交易价款中向转让方先行划付部分款项用于缴纳交易标的产权过户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具体金额根据标的所属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定转让方需缴纳的税费金额为准。10、荔湾区涌边一马路1,1-1号首层、二层,越秀区果菜直街17号首层涉及土地为划拨性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挂牌价格包含土地出让金,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权使用手续,由转让方负责缴纳土地出让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并具有购房资格。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房地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地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蔬菜果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西湾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陈丽娥 注册资本(万元) 6042.0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 A19002
所属行业 /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231244387M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440000 440100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18-11-0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岭南集团关于食品集团荔湾区长寿西路洪寿大街14号等39宗物业资产转让处置的批复》



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吕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877、020-8916091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gz.gemas.com.cn/;http://gduaee.com/
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附件
交易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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