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机场航站楼防爆检测岗相关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金额
45.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8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预算:458120.00元/人民币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拟采购桂林机场航站楼防爆检测岗相关设施设备改造项目,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航站楼防爆检测岗相关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桂林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
三、建设及采购内容:采购安装4套自动闸机、60米硬隔离、3套电磁锁及键盘门禁、4个标识牌及立杆、4套监控摄像头、安装辅材及设备调试
四、响应要求:响应人应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响应要求、商务响应要求提供设备运输、装卸、保险、包装、质保等服务。
1.技术响应要求:
响应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采购需求表》“技术需求指标/功能需求”要求,若响应人提供的设备还满足其他技术参数,须在“技术响应正偏离情况表”栏填写说明。
2.商务响应要求:
(1)响应人提供的材料、部件、设备为全新产品,所采用的设备必须为制造商原厂生产并满足现有系统的接入与匹配。
(2)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至少为贰年,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之日起计算。
(3)响应人需将有效可行的操作步骤和施工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响应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工期/到货日期要求,并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五、项目控制价:¥ 458120.00元。响应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工期:计划工期50天(日历日),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响应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接受响应人提问时间:202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接受响应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九、现场踏勘:为使响应人了解本项目场地位置、施工现场等情况,本项目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09:30-11:00;14:30-15:30,响应人可电话预约以上时间段到场参与现场踏勘。联系人:汤洪波,联系电话:13978323906。
2.现场踏勘对接地点: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办公楼前。
3.本项目踏勘、实施地点位于桂林机场T2 航站楼,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桂林机场控制区临时人员通行证。
4.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情况已完全了解,成交后必须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十、采购文件发布方式:由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以PDF版电子邮件(专用电子邮箱:cgzb@airport.gx.cn)形式向不少于3家邀请对象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报价要求、截止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要求和格式详见第二、三章。
2.本项目为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报价含工程直接费、措施费(含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3.响应人应于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响应文件直接递交或快递(限EMS或顺丰,以邮寄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实际送达时间)方式密封(密封要求详见第二章)送至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106办公室。接收人:林杰,联系电话:13558232919。
4.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供的报价资料。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评审。本项目不邀请响应人参与评审。
十三、评审方法:
1.评审组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对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评审组按有效报价从低往高排序,推荐前三名为项目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则对技术响应要求、商务响应要求、施工方案、售后条款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性评审推荐。
2.在评审阶段,经评审后剩余有效响应人仅一家的,可直接转换为商务谈判;剩余两家以上(含)的按原评审方法继续进行评审。
十四、响应文件澄清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十五、评审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确定后,我司将通过PDF版电子邮件(专用电子邮箱:cgzb@airport.gx.cn)向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纸质通知在签合同时领取),向其余未成交单位发送评审结果告知书。
十六、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我司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我司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采购文件-阳光采购平台--2023.9.21.pdf
施工平面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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