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古堰画乡新游客中心大屏系统集成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WZXCZB-2019-002号 二. 项目名称:古堰画乡新游客中心大屏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八.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19年4月3日 -4月1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九.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10652)。 十.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一.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0号5楼)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0号5楼) 十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1时前 交付方式: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名义,以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拒绝其它方式交纳),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由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丽水分所于开标当日开具保证金收据。财务电话:0578-2110652 收款单位(户名):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丽水分所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 银行账号:3306060120100012827 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请查看第三章前附表)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林虹 联系电话:0578-2110652 质疑联系人:刘晴 联系电话:0578-2110652,15215730300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422号兴业大厦350室 2. 采购人名称: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傅杰 联系电话:15168038101 地 址:莲都区大港头镇大港头村港和路17号 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莲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熊鑫俊 监督投诉电话:0578-2358959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288号
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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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古堰画乡新游客中心大屏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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