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人民医院发电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8017600448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兆平 150262719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01 12:27 - 2024-08-06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详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1年
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报价清单(1)(2).xls
采购需求(1).doc
响应附件要求:1.上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有设备维修;
2.上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传有效报价清单(见模板);
4.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5.上传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函;
6.上传售后服务及服务相应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必须上传中小企业承诺函;
8.以上上传资料必须按照一个PDF的格式上传,且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符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胜利路1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在处罚整改期限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报价; 3、供货商签订合同后需满足30分钟响应,2个小时当场,4小时排除故障; 4、投标方供货产品需有质量保证,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否则由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投标方提供的劣质产品、是组装拼凑产品,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投标方须对投标的所有货物进行售后服务,如不响应、不准时、不到位的,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一切由投标方承担。所有产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6、投标方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由投标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安装相关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内。 7、投标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自行承担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8、投标方在运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9、投标人如盲目报价,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采购环境,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将恶意竞标供应商上报拜城县财政局处理。 10、该项目不允许外包、转包、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