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天津港保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B-20230903)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94.0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zb-20230903
预算金额794.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6201212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天津港保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B-202309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5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B-20230903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94.053605万元
最高限价:794.0536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94.053605 794.053605 普查服务 按照全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要求,负责保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包括投入产出调查、划区绘图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及指导工作、编制清查底册、单位清查工作、普查登记工作、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及汇总工作、资料开发及数据成果等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509室
方式:①领取文件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李工 15620121244,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邮箱125554096@qq.com;②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电子版;③供应商将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保税区支行;账号:8111401011400689643;行号:302110023180;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④供应商同时将《购买标书登记表》扫描件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5554096@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成功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且文件费汇款到账后,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⑤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和邮寄地址发送电子版文件及邮寄纸质版文件并告知供应商;⑥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文件费的发票由代理机构邮箱发送到投标单位邮箱。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2室(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022-8490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509室
  联系方式:15620121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62012124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pdf

天津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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