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斯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汉青136014199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5万吨高品质塔式麦芽项目设计服务(标段),项目业主为江苏银宝麦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银宝麦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高品质塔式麦芽项目
标段名称:年产15万吨高品质塔式麦芽项目设计服务
2.1.1建设地点: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用房 3.8 万平方米,
产品工艺流程: 大麦原料—精选—浸麦—发芽—干燥—除根—进、出仓—发货。
工程范围具体如下:
(1)清选、除根楼:4000平米,框架结构;(2)制麦装置:12000平米、附属中控室250平米,框架结构;(3)制冷站:450平米、辅属泄氨池500立方;(4)仓库库房:2个平仓面积(1000+1500平米)钢构、砖混,麦芽立仓10
个(3500吨*10)、基础高8米、5360平米、混凝土仓,大麦小立仓5个(3500吨*5)、基础高8米、2680平米、混凝土仓,大麦大立仓3个(10000吨*3)、基础高3米、2500平米、混凝土仓;  (5)配套用房:配电室450平米、框架结构,节水处理风机房200平米、砖混结构;  (6)晴雨发运系统:700平米、钢构;  (7)办公与技术中心、生活区:办公与技术中心3600平米(六层)、生活区3000平米,框架结构。  (8)传达室、洗手间:200平米,砖混结构;
(9)围墙:长度1250米,其中砖墙650米;
(10)节水池及附属房:1500~2000立方。
2.1.3合同估算价:约190万元
2.1.4 设计服务期限:规划方案文件在合同生效且主要工艺技术条件确定后30天(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在规划方案文件通过评审后 60 天内提交(投标时服务期限填写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中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及施工报批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且确保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及图审)。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方案修改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工作, 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现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无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2020年7月1日至今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2020年7月1日至今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 年 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
5.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6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4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5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单项设计合同价在114万元以上的工业房屋建筑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上述业绩证明得3分,加满6分为止。
 说明:
(1)投标时提供符合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图审通过的图纸,以图纸上签章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2.2.4
(2)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设计方案
(84分)
1、项目认知(10 分)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 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各功能区流线合理,能满足后期生产要求。
2、总平面布局(20 分)
功能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空间利用率高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的面积指标。
3、设计方案(30 分)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4、建筑造型及效果图设计(4分) 
造型和效果图能完整表达本项目的整体布局,效果图不少于1张。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5分)
投标人提交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6、施工图审阶段服务措施(5分)
投标人提交的配合方案,在施工图审阶段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的配合措施合理可行。
7、施工阶段服务措施(5分)
投标人提交的配合方案,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过程中投入 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的配合措施合理可行。
8、经济指标和估算分析(5 分);
设计方案及概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注:
1、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 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设计方案文件(不 含相关图纸) 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2.3
(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2.2.5
(5)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其他评审)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
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设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5(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步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
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银宝麦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夏斯骅  李莹
联系电话:13851330055   151958012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御休闲广场1-109门市
联系人:刘汉青
联系电话:1360141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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