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jl-2023-0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0564-330034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002002003 4aaf4827-75ab-4558-b371-68211fe204ed 2022-12-20 00:00:00.0
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食堂经营服务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L-2023-08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绿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西组团2-411室
中标(成交)金额:营业额的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该项目为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在校学生两百余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提前提供一周的菜谱,供校方审核。
服务要求:
(一)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2名、案板1名、服务员3名、勤杂工5名。
(二)服务范围
1、任命一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2、按合同规范管理,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食堂的泔水处理,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日产日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全部责任。
4、服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招标人代为缴纳。
5、招标人提供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厨具等设备。如因被盗、人为损坏等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坏、损失,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6、服务期间,中标人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并将其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报招标人备案。
7、食品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持续加强培训与考核。
(2)提供各种食材的经销商必须要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4)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5)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
(6)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7)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8)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9)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0)操作间和学生餐厅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11)每餐的各品种餐熟食必须留样(48小时),以备检查。
(1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饮酒。
(1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产生任何债务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5日内,撤走承包经营者剩余商品、自购设备,把场所交给学校,否则所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
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玲玲、江浩、王红、徐曙光、倪序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青桐路与吴巷路交叉口西北约100米,联系电话:0564-339921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
地址:裕安区青桐路与吴巷路交叉口西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0564-339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楼2509室
联系方式:0564-3300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工
电话:0564-3300344
六安市裕安区赤壁路小学
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