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2032100092
预算金额85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2032100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321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包括清水塘街道、东风路街道、伍家岭街道、四方坪街道、洪山街道、月湖街道共计6个街道内低保重度残疾人76名,2020年将他们纳入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内,定期提供社工服务和家政服务。1312100
 合计金额小写: 3121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壹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分项价格表

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是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针对清水塘街道、东风路街道、伍家岭街道、四方坪街道、洪山街道、月湖街道共计6个街道内低保重度残疾人76名开展,通过社工服务及家政服务,为残障人士的生活带来便利,给予他们充分支持和帮助。通过前期的需求调查和评估,为街道内76名低保重度残疾人提供相应服务,根据残障类别、家庭需要,社工服务总时数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家政服务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其中家政服务包含卫生清洁、维修、清洗等相关服务;社工服务包含助医、危机干预、精神支持、活动开展、家庭支持系统建立等服务,除此还包含相应的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总服务时长及服务方式均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各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分项价格表(金额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项目主管

12个月

4500元/月/人

54000

含社保、员工福利

2

一线社工

12个月

3300元/月/人

39600

含社保、员工福利

3

一线社工(兼职)

12个月

1000元/月/人

12000

/

4

家政服务经费

小时

4560小时

35元/小时

159600

/

5

个案

5个

200元/个

1000

/

6

小组

1个

1000元/个

1000

/

7

大型社区活动

2场

2500元/场

5000

/

8

中小型社区活动

6场

1000元/场

6000

/

9

项目支持-专业培训

2次

800元/场

1600

/

10

项目支持-专业督导

3次

500元/次

1500

/

11

志愿服务补贴

人次

100人次

25元/人次

2500

/

12

办公费

12个月

400元/月

4800

/

13

通讯费

12个月

100元/月

1200

/

14

交通费

12个月

500元/月

6000

/

15

项目宣传费

12个月

400元/月

4800

/

16

管理费

/

/

8500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项目管理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10%

17

税费

/

/

3000

/

合计

3121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3 —— 2023-03-1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东风路街道、伍家岭街道、四方坪街道、洪山街道、月湖街道六个街道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社工服务和家政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72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24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进度达到70%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24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方里支行(长沙市岳麓区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4300154006105271063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做好需求调查,撰写1份调查报告,并提供服务范围内所有服务对象的详细信息资料。

(2)项目服务中社工服务总时数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家政服务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

(3)开展咨询服务152人次以上(76人*2次)。

(4)电话访问228次以上(76人*3次)。

(5)家庭探访304次以上(76人*4次)。

(6)专业个案5个以上,

(7)小组1个以上,每个小组5-7节。

(8)大型(40名以上残障人士参与)社区活动2个或以上。

(9)中小型(20名以上残障人士参与)社区活动4个或以上。

(10)对本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次或以上。

(11)对本项目进行专业督导,督导3次或以上。

(12)在服务街道辖区内,发展志愿者50名以上,参与志愿服务100人次以上,发展义工包括义工建档、记录义工服务等。

(13)人员配备:项目须配置3名持有社工证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乙方制订、实施项目计划,帮助解决服务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根据项目相关要求确定好项目受益对象,做好项目受益对象管理。

(3)积极发挥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支持与便利。

(4)负责监管乙方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经费。

6.2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订项目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甲方认可;如有改变,应征得甲方同意。

(2)按项目要求配备好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理。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和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认真落实项目计划,并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助、互信的态度,认真履行本合同,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3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区政府大院第二办公楼北108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阳明山庄社区同心家园一楼
法定代理人: 莫红宇 法定代理人: 黄小平
委托代理人: 李树平 委托代理人: 符碧霞
电话: 0731-85535855 电话: 0731-85563050
传真: 0731-85535855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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