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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18年襄阳老河口分公司梨花大道等处管道单一来源采购 | 采购公示编号: | HBDYLYCGGS2018120402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8-12-04 09:30:5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8-12-06 09:30:53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项目编号:18HB004794001
【2018年老河口分公司梨花大道等处管道购买工程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18 年 11 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2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12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就【2018年老河口分公司梨花大道等处管道购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8HB002849001】)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 梨花大道:新316国道-铁路道口新建1孔管道741米,顶管1孔58米、卢营小区-卢营桥新建1孔管道305米,顶管1孔30米;化工园:老316国道口-锦绣路南端新建1孔管道2770米;光化大道:四环路-五环路新建1孔管道101米、环三路过光化大道-环三路过光化大道新建1孔管道241米;红庙路:环三路-光化大道新建1孔管道1523米;环一路:城东大道-光化大道新建1孔管道655米;城东工业区:汉江大道-航空路城东大道新建1孔管道1177米、光年路-汉江大道机场路新建1孔管道538米、城东大道-机场路环三路新建1孔管道1481米。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 无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9 日 。 2.2 获取地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 2.3 获取方式: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送达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18年11月20日 。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路 【地 址:】 邮 编:441800 【邮 编:】 联 系 人:黄 永 祥 【联 系 人:】 电 话:18986331517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购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18 年 11 月 19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梨花大道等处管道]相关服务购买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襄阳]公司 卖方:[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分公司]
[梨花大道等处管道]及相关服务购买合同
合同签订地:[襄阳市]
买方: 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 地址:[襄阳市长虹路特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海鹰] 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地址: [老河口市卢营新区5号楼130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志伟]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老河口市梨花大道等处管道] 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管道”)和服务。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管道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元。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管道的费用。 (2)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安装、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工程终验前的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管道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管道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管道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管道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管道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卖方将合同管道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8)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9)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2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三条 支付 3.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管道,买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第一次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40%[**],第三次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预留10%的保修金[***] 3.2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3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3.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 [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4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 ] 账号:[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电话:[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 电话:[*** ]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 一 ], 卖方依据附件[ ]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发货和运输 4.1管道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合同生效后[ 5 ]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24 ]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一 ]。 4.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管道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五条 包装 所有管道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管道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 6.1卖方交付的管道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管道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管道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管道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管道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3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七条 保修 7.1卖方所提供的管道保修期为[ 36 ]个月(“保修期”),从管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2在保修期内,如果管道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7.3 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买方交付管道,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周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如卖方提供的管道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管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8.3 如管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管道,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损失。 8.4 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管道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襄阳市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条 保密 10.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0.2 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方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0.3 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10.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买方与卖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电 话:[ *** ]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卖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1.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6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方。 11.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一:***管道及单价明细
买方:中国电信[ ***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符合《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报价表
一、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2018年老河口分公司梨花大道等处管道购买工程】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卢营新区5号楼1301室 电话: 15172621678 电子邮箱: wzwei16801@163.com 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 【2018年老河口分公司梨花大道等处管道购买工程】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三、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华中通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18年 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