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程公开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dg-gc-2401-gkkj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惠工182036871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程公开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YDG-GC-2401-GKKJ)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程公开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开框架资格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HYDG-GC-2401-GKKJ-1:22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
(O02)HYDG-GC-2401-GKKJ-2:22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 (003)HYDG-GC-2401-
GKKJ-3:11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 (004)HYDG-GC-2401-GKKJ-4:110kV
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 (005)HYDG-GC-2401-GKKJ-5:35kV及以下电气(含10kV)施工(劳
务); (006)HYDG-GC-2401-GKKJ-6: 10kV及以下配电电气(劳务); (007)HYDG-GC-
2401-GKKJ-7:通信光缆及传输设备施工(劳务); (008)HYDG-GC-2401-GKKJ-8:消防设施
施工(专业); (009)HYDG-GC-2401-GKKJ-9:土建基础(电缆沟、电力隧道、排管、基础
开挖浇筑、设备基础、桩基础等)施工(专业); (010)HYDG-GC-2401-GKKJ-10:装饰装潢
施工(专业); (011)HYDG-GC-2401-GKKJ-11: 防水防腐施工(专业); (012)HYDG-GC-
2401-GKKJ-12:非开挖(顶、拖管)施工(专业); (013)HYDG-GC-2401-GKKJ-13: 跨越架、
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专业); (014)HYDG-GC-2401-GKKJ-14:施工装备租赁(含施工机械、
施工车辆、试验仪器、检测设备)(服务); (015)HYDG-GC-2401-GKKJ-15: 营销项目(服
务); (016)HYDG-GC-2401-GKKJ-16: 变电运维辅助(服务); (017)HYDG-GC-2401-
GKKJ-17:输电运维辅助(服务); (018)HYDG-GC-2401-GKKJ-18:配电运维辅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HYDG-GC-2401-GKKJ-1:22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 220kV及以上输电电气施工业绩
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3个及以上;
(6)需提供8名及以上自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
(002HYDG-GC-2401-GKKJ-2:220kV 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6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电气施工业绩
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3个及以上。;
(003HYDG-GC-2401-GKKJ-3:11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 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电气施工业绩
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3个及以上;
(6)需提供8名及以上自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004HYDG-GC-2401-GKKJ-4:11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66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 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电气施工业绩
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3个及以上。;
(005HYDG-GC-2401-GKKJ-5:35kV及以下电气(含10kV)施工(劳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 35kV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
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5个及以上。;
(006HYDG-GC-2401-GKKJ-6:10kV及以下配电电气(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10kV配电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
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5个及以上。;
(007HYDG-GC-2401-GKKJ-7:通信光缆及传输设备施工(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
(008HYDG-GC-2401-GKKJ-8:消防设施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
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3名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009HYDG-GC-2401-GKKJ-9: 土建基础(电缆沟、电力隧道、排管、基础开挖浇筑、设
备基础、桩基础等)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
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3名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或4名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010HYDG-GC-2401-GKKJ-10: 装饰装潢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
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3名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011HYDG-GC-2401-GKKJ-11: 防水防腐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
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3名及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
(012HYDG-GC-2401-GKKJ-12:非开挖(顶、拖管)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3名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013HYDG-GC-2401-GKKJ-13:跨越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专业))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14HYDG-GC-2401-GKKJ-14:施工装备租赁(含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试验仪器、检测
设备)(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施工装备租赁业绩合同3个及以
上;
(3)需提供施工装备自主采购发票(比如挖掘机、发电机、载重汽车、绞磨等常用机械设
备)及配合机械使用的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015HYDG-GC-2401-GKKJ-15:营销项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通
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营销项目(采集运维、电能表更
换等)服务业绩合同3个及以上。
;
(016HYDG-GC-2401-GKKJ-16: 变电运维辅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
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变电运维服务合同相关业绩。
;
(017HYDG-GC-2401-GKKJ-17:
输电运维辅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
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
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输电运维服务合同相关业绩。
(018HYDG-GC-2401-GKKJ-18:配电运维辅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
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
书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配电运维服务业绩合同3个及以
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30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4月9日17:00(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下同)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
证书电子钥匙(https://sign.utcsoft.com/utcbpc/service/home.html?q=ecp20)。申请人
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
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纸质
文件递交、邮寄方式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其他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程公开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YDG-GC-2401-GKKJ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
购的相应分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在此,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只有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具备参加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
程公开框架招标相应分标的投标资格,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加青岛恒源电工
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月第一次工程公开框架招标相应分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次资格预审的分标如下表,实际招标项目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预审标段分标编号预审标段分标名称
1 HYDG-GC-2401-GKKJ-1 22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
2 HYDG-GC-2401-GKKJ-2 22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
3 HYDG-GC-2401-GKKJ-3 11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
4 HYDG-GC-2401-GKKJ-4 11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
5 HYDG-GC-2401-GKKJ-5 35kV及以下电气(含10kV)施工(劳务)
6 HYDG-GC-2401-GKKJ-6 10kV及以下配电电气(劳务)
7 HYDG-GC-2401-GKKJ-7通信光缆及传输设备施工(劳务)
8HYDG-GC-2401-GKKJ-8 消防设施施工(专业)
9 HYDG-GC-2401-GKKJ-9土建基础(电缆沟、电力隧道、排管、基础开挖浇筑、设备基础、桩
基础等)施工(专业)
10 HYDG-GC-2401-GKKJ-10 装饰装潢施工(专业)
11 HYDG-GC-2401-GKKJ-11 防水防腐施工(专业)
12 HYDG-GC-2401-GKKJ-12 非开挖(顶、拖管)施工(专业)
13 HYDG-GC-2401-GKKJ-13 跨越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专业)
14 HYDG-GC-2401-GKKJ-14 施工装备租赁(含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试验仪器、检测设备X服
务)
15 HYDG-GC-2401-GKKJ-15营销项目(服务)
16 HYDG-GC-2401-GKKJ-16 变电运维辅助(服务)
17 HYDG-GC-2401-GKKJ-17 输电运维辅助(服务)
18 HYDG-GC-2401-GKKJ-18配电运维辅助(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
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申请人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
求。
3.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
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
“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9)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网(安监/4)853-2022)中
列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b.《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安全负面清单管理细则》(鲁电安监(2022〕151号)中列示的纳
入“负面清单”管理且在禁入时间内;
c.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
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
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申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恶意欠薪或讨薪事件的不良分包商实行“一票否决”。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
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 资质要求许可证业绩要求人员要求
HYDG-GC-2401-GKKJ-122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220kV
及以上输电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3个及以上。
需提供8名及以上自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HYDG-GC-2401-GKKJ-2 22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二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220kV及以上
变电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3个及以上。
HYDG-GC-2401-GKKJ-3 110kV输电电气及以下(不含10kV)(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有110kV
及以上输电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3个及以上。
需提供8名及以上自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HYDG-GC-2401-GKKJ-4 110kV变电电气及以下(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
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
上变电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3个及以上。
HYDG-GC-2401-GKKJ-535kV及以下电气(含10kV)施工(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
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
35kV电气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5个及以上。
HYDG-GC-2401-GKKJ-6 10kV及以下配电电气(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10kV配电电气
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5个及以上。
HYDG-GC-2401-GKKJ-7通信光缆及传输设备施工(劳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
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_
HYDG-GC-2401-GKKJ-8 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3名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HYDG-GC-2401-GKKJ-9 土建基础(电缆沟、电力隧道、排管、基础开挖浇筑、设备基础、桩
基础等)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_需提供3名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或4名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HYDG-GC-2401-GKKJ-10装饰装潢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3
名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证书。
HYDG-GC-2401-GKKJ-11防水防腐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
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_需提
供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3名及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
HYDG-GC-2401-GKKJ-12 非开挖(顶、拖管)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3名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
证书。
HYDG-GC-2401-GKKJ-13跨越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专业)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
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HYDG-GC-2401-GKKJ-14 施工装备租赁(含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试验仪器、检测设备)(服
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_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
审截止日)具有施工装备租赁业绩合同3个及以上。需提供施工装备自主采购发票(比如挖
掘机、发电机、载重汽车、绞磨等常用机械设备)及配合机械使用的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HYDG-GC-2401-GKKJ-15营销项目(服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施工不
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营销项目(采集运维、电
能表更换等)服务业绩合同3个及以上。
HYDG-GC-2401-GKKJ-16 变电运维辅助 (服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
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
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变电运维服务合
同相关业绩。
HYDG-GC-2401-GKKJ-17 输电运维辅助 (服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
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
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输电运维服务合
同相关业绩。
HYDG-GC-2401-GKKJ-18
配电运维辅助 (服务)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或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
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具有配电运
维服务业绩合同3个及以上。
4.审核标准
4.1企业资质、许可等证书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具有加盖公章的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申请人。
(3)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需提供资质、许可证书的有效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2业绩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
供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
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
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4)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
方的业绩。
(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
企业的业绩。
(8)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
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
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
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
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发票或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
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9)部分分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4月9日17:00(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
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
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
钥匙(https://sign.utcsoft.com/utcbpc/service/home.html?q=ecp20)。申请人注册并办
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
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申请人需利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电子申请文件编制。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申请
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一“参与投标”一“投标工具
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见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一“操作手册(常见问
题)”。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和地点
7.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本次资格预审须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电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
子商务平台。为了避免各投标人的申请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上传)失败,请在上
述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上传)您的申请文件。
7.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递交方式和时间:本次资格预审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截
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前,(请各单位尽量于4月15日上午12:00之前邮寄到接
收地点,以免因快递派送延误而错过文件递交)。纸质申请文件邮寄接收地点:山东省青岛
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收件人:惠工,联系电话:18203687126、0532-
58760969,逾期收到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本次不接收现场递交)
7.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仅
作为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辅助评标资料,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纸质版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出现不一致时,资格预审时以代理机构接收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评审依据。
7.4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
7.5资格预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名称: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12室。
项目联系人:丁静 王瑞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3963928122
电子邮箱:qingdaocgzb@126.com
10.合规声明
本资格预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
行修订,本资格预审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
11.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
(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
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不得改变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
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
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对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进行不全面、
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资格预审
文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qingdaocg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δ杀静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沃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