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兴市】大庆西路40号小区北侧、如泰运河南侧空地改造工程施工
金额
130.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庆西路40号小区北侧、如泰运河南侧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西路40号小区北侧、如泰运河南侧空地改造工程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大庆西路40号小区北侧、如泰运河南侧空地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2]9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泰兴市大庆西路40号小区北侧、如泰运河南侧
2.2工程规模:本次项目区域拆除后形成长约100m,宽约15m的空地。主要改造内容有路面改造、绿化改造、增设停车位、增设路灯、增设慢行步道、河岸挡墙建设等。
2.3 招标工期:10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0.789129万元;
2.6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路面改造、绿化改造、增设停车位、增设路灯、增设慢行步道、河岸挡墙建设等工程施工。
2.7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8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60%,在取得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在取得审计报告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为保障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资料,以便发包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协议》的要求,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发包人每月拨付的人工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承包人不持异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4.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 2021年4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1年4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3年1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23年3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9/secondPage.html)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
电 话:15052383362
招标代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洁
联系方式:0523-87723388
日 期: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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