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
浏阳市镇头镇中心卫生院物业管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3170006
(3)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699800大写: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货币支付
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一个月,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二个月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三个月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四个月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五个月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六个月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七个月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八个月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九个月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十个月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十一个月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3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第十二个月
4.2 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浏阳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1 0937 2709 010
物业管理质量
(一)门诊、住院部等所管物业内,房屋外观基本完好,无乱搭建、乱贴、乱画、基本无违章装修等现象,但无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二)保洁人员服务质量要求:
1、按时打扫室内卫生,并随脏随扫,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各科室的扫把、拖把、抹布等要放到指定的位置,用完后及时洗净,并按规定清毒,保持随进清洁,方可投入使用。
3、及时处理各病室内的垃圾,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卫生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
4、消毒需用指定的消毒剂,并将备用剂放在规定的地方保管。
5、环境卫生清洁、无旧置垃圾,无卫生死角,特殊垃圾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三)维秩人员服务质量要求:
1、协助甲方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群闹、医闹、雷击、洪灾);
2、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疏导和指挥车辆停放有序,但不履行车辆、设施设备的保管责任;
3、及时协助院方解决纠纷,尽量保障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不受侵害;
4、按时督促做好医院各门的开门、落锁等工作。
5、车辆停放:外来车辆按相关规定实行收费,医院职工车辆免费停放,物业负责办理收费手续及设备购置费用,停车收费采取按比例分成,即:80%交物业公司,20%交业主。
6、电梯管理:电梯干净,各种设施运行正常,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放置停运障碍物及提示牌,配合业主做好故障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三、项目人员编配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
1、物管处主任1人、保洁员11人、保安5人,水电工1人,共18人,所有员工均需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体人员配备要可根据实际来定)。
2、物管处主任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保安人员:身高1.60米以上,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保洁: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55周岁以下。
四、委托管理事项
(一)医院车辆停放、维秩服务
1、主要工作是维护院内交通秩序、门岗值勤,当班期间负责车辆的调度指挥,无逆行、无占道、无堵塞;疏导、指挥车辆停放,制止所有车辆停放绿色通道,车辆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主动协调解决;依据甲方书面要求可对业主车辆实施凭证出入管理,外来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收费,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等;做好摩托车的规定停放管理工作,杜绝不文明行为;
2、全天候负责门卫、其附近地域、院内巡视。重点是加强对病室内巡视并做好登记,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特别是安全隐蔽区。谨防摩托车丢失,并负责检查消防、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报告保安队长。
3、对进出人员、物品的管理:
(1)发现可疑人物进入院内需进行跟踪,控制各类推销人员、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楼内。按院方要求开关门和落锁,如时间、要求的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对从院内拿出的所有大件物品和进出带货柜车辆进行检查,必须凭相关科室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业主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贵重物品不予寄存;
(3)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内(氧气除外)。
(4)做好业主方“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防抢)安全预防工作措施;
(5)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保洁服务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院内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不含各值班室及个人休息场所)、水沟;停车场、门厅、病室、厕所、会议室、楼梯间、单身职工住宿楼及公租房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不包括医院新增开的病区及改扩建前后开荒作业清洁,如有需要,则另计费用);办公室只对地面、墙面、窗户的卫生进行清扫,病室按病房管理要求进行。并将垃圾分类后清运至甲方指定的院内场所。
2、乙方保洁员负责医疗废物按院感染要求收集(包括一次性用物)、护送、规范、打包、贴标签,到甲方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签字交接,甲方移交回收公司回收,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对感染性废物及可回收医用废品进行转移登记,建立台帐。工作人员在回收过程中发生刺伤后立即报告甲方,由医院护理部按要求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3、会务管理:物业公司负责会前会后的卫生管理。
4、每日定时负责护送临床科室的标本到检验科。
5、负责科室内空调、电扇清洁。
6、病房病床离开病人终末消毒处理。
7、负责病室被服的拆卸及套送工作。
(三)消防管理内容及要求
物业工作人员负责每月院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登记工作。不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养护和更换。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
(四)材料管理:物业使用的保洁常用作业工具及材料、物业员工工作服、维秩员对讲机等均由物业公司自备。但不含空气消毒及灭鼠灭蟑费用。
(五)配合医院水电工做好水电维护及休假期间的顶班(发电、污水处理)工作。
(六)配合医院其他日常工作:如中心工作,病室内加床,搬运货物等。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管理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
3、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 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6、 支持配合乙方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工具房一间、项目主任办公室一间、维秩员值班室一间,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相关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7、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8、 乙方员工因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意外或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向业主和物主的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4、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5、 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该区域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 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甲方所有的相关档案资料。
7、 乙方所驻甲方的物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和各项保险按国家相关法规,由乙方负责实施。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造成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困难的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一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和费用构成细目保密,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在合同期间如出现员工罢工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管理失职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指工作范围、人员配备、和质量要求以双方认可的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依据。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擅自指挥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指定服务内容以外服务所致的任何损害,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承担所有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