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916.2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2】25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
2.3 工程规模:对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分级放坡+抗滑桩+锚索+格构梁+锚杆+三维网植草+混凝土硬化+排水系统”措施进行支护。其中挖运土石方9250立方米、混凝土硬化435.5平方米;新建排水沟、消能池等相关工程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916.21万元,其中:
(1)建安工程费以790.73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2)设计费以46.41万元为最高限价。
(3)勘查费以79.07万元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以上招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估算价,最终的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4)本次招标只涉及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勘查费,其他费用均不包括在此次招标中。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2.5 工期要求: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所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查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查工作,满足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查、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4)勘查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结)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勘查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中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6)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本招标项目勘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人的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的,必须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开具保函的保函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投标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发银行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查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0:0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762-5686801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762-3880038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12楼H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2】25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
2.3 工程规模:对公白镇新陂村中心队山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分级放坡+抗滑桩+锚索+格构梁+锚杆+三维网植草+混凝土硬化+排水系统”措施进行支护。其中挖运土石方9250立方米、混凝土硬化435.5平方米;新建排水沟、消能池等相关工程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916.21万元,其中:
(1)建安工程费以790.73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2)设计费以46.41万元为最高限价。
(3)勘查费以79.07万元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以上招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估算价,最终的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4)本次招标只涉及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勘查费,其他费用均不包括在此次招标中。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2.5 工期要求: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所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查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查工作,满足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查、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4)勘查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结)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勘查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中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6)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本招标项目勘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人的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的,必须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开具保函的保函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投标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发银行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查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0:0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762-5686801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762-3880038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12楼H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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