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道路工程水稳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6131 |
项目名称 |
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道路工程水稳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 |
采购人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响应形式 |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2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根据施工需要,决定对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碎石、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划分1个包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拟采购1个包件,1包件:沥青混凝凝土、乳化沥青、碎石、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要求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费用包括(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同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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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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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累计具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1包件: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累计具备1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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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从实际注册时间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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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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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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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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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方式开启谈判会议,每家响应供应商授权1名代理人进入会场,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 (5)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或交建集团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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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1个标段,且允许最多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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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包段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售后不退。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登陆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2.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8306599603@163.com)。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的邮箱。 3.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道路工程水稳沥青、混凝土等材料1包件标书费”,未按照要求备注的,采购人不接受报名,且费用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费只接受对公账户转账,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不予退还。 4.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817962701421001247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 行 号:313452296211 5.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6.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16时00分。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项目部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薛先生18306599603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5日16时00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项目部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dhsg.com))。 |
7. 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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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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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路带状公园、向阳南路绿化提升等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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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北路(南回头桥东100米)山东高速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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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6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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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薛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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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306599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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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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