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 岳普湖益瑞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51101000015799413
五、合同编号: 11N01039861420244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装饰服务(广告设计及制作,图文设计及制作、喷绘、横幅 、发光字、文化墙、文化长廊、宣传架子、制度架子、不锈钢宣传栏、装饰等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阿卜杜阿巴热·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 19190009331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文化中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8614202446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