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涉案物资管理中心项目新建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11.2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钰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国庆0319-38931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涉案物资管理中心项目新建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涉案物资管理中心项目新建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邢批投资[2022]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邢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邢台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钢铁北路与迎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邢台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2)建设规模:建设消防水池一座、溢水井两座、取水口一座、阀门井一座、消防系统室外管网;原邢台市政法涉案物资管理中心工程主楼改造主要包含楼体加固、不锈钢消防水箱一个、消防泵房改造、消防控制室改造、室内消防管道改造及相应配电系统改造。配套安全、环保等设施。3)合同估算价:211.2277万元。4)计划工期:83日历天。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9 00:00:00至2024-05-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邢台市委政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钰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西街166号地址:邢台市信都区云锦添商务楼40栋40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国庆(接收异议联系人)联系人:杨美琦
电话:0319-3699095电话:0319-38931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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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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