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县人民法院关于曹县邵庄镇邵庄村邵庄商贸城上、下二层B8-202商住楼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5.3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33万元
招标公司曹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曹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曹县邵庄镇邵庄村邵庄商贸城上、下二层B8-202商住楼一套的公告

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7月25日10时至2022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曹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王付才、张劼所有的位于曹县邵庄镇邵庄村邵庄商贸城上、下二层B8-202商住楼一套。建筑面积126平方米,结构钢混,建成年代2010年。具体情况,请参考评估报告附件。

评估价:15.33万元;起拍价:13797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定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税法等法律规定,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 0530-3209906,联系人:李法官。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一周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依法予以保护的承租人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07月31日前缴纳,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1)鲁1721执恢382号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曹县人民法院;账 号:1591 2101 0400 2703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行;开户联行号:10347529121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0-32099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0-3209906(拍品详情、委托)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198-5316-3213(拍卖流程)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另,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拍卖相关涉案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8.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9.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曹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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