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1042800632
预算金额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联连科技有限公司296.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10428006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联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1042800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外部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1010000
2 内部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658000
3 接入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附件 75 390000
4 万兆路由器 路由器 详见附件 1 110000
5 安全接入网关 网关 详见附件 1 152000
6 入网规范管理系统 信息安全软件 详见附件 1 230000
7 终端威胁防御系统 信息安全软件 详见附件 10000 240000
8 数通网络实施服务、前端软件安装,实名认证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 1 177500
 合计金额小写: 2967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质保期1年,售后服务时间3年,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计算。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上线。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由乙方提供货物13%,安装、服务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变更账号,需提前1天向甲方提供书面材料,如因乙方未及时按要求通知甲方,导致资金支付未到位,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新城支行(湖南联连科技有限公司:810000178553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货物质量保证期与合同履行期限保持一致;

(2)交付的货物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产品质保期内具有最佳的性能。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重大问题,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解决问题。设备售后服务期内若需乙方进行维修,乙方承诺其维修价格以及更换零部件价格为市场同类产品的成本价,费用甲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应在2021年8月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提供服务过程中,若提供的货物存在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货物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交付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存在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修改或升级更新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实施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乙方对其所交付的服务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甲方有权从项目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若误期时间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9栋204号
法定代理人: 姜佳宏 法定代理人: 任勇泉
委托代理人: 李聪 委托代理人: 姜彬
电话: 0731-88980927 电话: 0731-86367983
传真: 0731-8898092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原件.pdf
  2.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xls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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