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质保期1年,售后服务时间3年,从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计算。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上线。
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由乙方提供货物13%,安装、服务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变更账号,需提前1天向甲方提供书面材料,如因乙方未及时按要求通知甲方,导致资金支付未到位,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本项目货物质量保证期与合同履行期限保持一致;
(2)交付的货物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产品质保期内具有最佳的性能。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重大问题,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解决问题。设备售后服务期内若需乙方进行维修,乙方承诺其维修价格以及更换零部件价格为市场同类产品的成本价,费用甲方承担。
(1)乙方应在2021年8月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提供服务过程中,若提供的货物存在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货物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交付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存在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修改或升级更新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实施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乙方对其所交付的服务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甲方有权从项目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若误期时间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