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卷烟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2.0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zh2407-hn-063
预算金额152.0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卷烟装卸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卷烟装卸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CZH2407-HN-063;

2.3招标内容:卷烟出入库装、卸、码垛、中转站销售卷烟装车服务以及其它辅助性业务工作,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等。该项目以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各环节作业量每月核算装卸费用。其中卷烟出入库装、卸、码垛等作业按照自然件为核算单元,分为件烟人工拆码垛作业(即将件烟码垛至托盘或将整托盘卷烟拆垛至输送线)、件烟装卸车作业(即通过伸缩链板机将件烟装入运输车辆或从工业到货车辆卸下)和件烟整托盘出入库作业(即工业整托盘到货卷烟,使用叉车从送货车辆卸下叉放至输送线,或使用叉车将整托盘件烟叉放至送货车辆,或工业连廊整托盘收发货作业),中转站销售卷烟装车作业按照万支为核算单元。中转站销售卷烟装车作业,即每日使用电动叉车将分拣塑封好的中转站卷烟叉放至中转车辆内,由装卸工按照装车要求逐一码放至中转车辆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并满足招标人装卸要求;

2.6服务周期:一年;

2.7服务地点: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2.8预算金额:152.02万元(不含税),根据实际发生业务量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声明,格式自拟;(列入投标人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的,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査询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一打开“信用服务”一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栏信用分类查询中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单位行贿罪及个人行贿罪情况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

注:如果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不显示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股权信息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内容的要求并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19日至2024年0925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4年0925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项目/标段),平台服务费400元/(项目/标段),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五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监督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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