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特房资招〔2020〕3号
招租人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受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39号商业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房产信息及租赁条件
标的房产一层平面图(灰色部分未在此次出租范围)
标的房产二层平面图(灰色部分未在此次出租范围)
标的房产三层平面图
(一)标的房产信息:
1、标的房产一
房产单元编号 |
39-3及附属用房、39-4 |
面积 |
182.27平方米 |
租金底价 |
130元/㎡/月 |
租赁期限 |
不超过9年 |
租金递增率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现状交付(空置)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业态要求 |
茶叶、轻餐、保健品 |
租赁优惠 |
给予优惠金额为首年1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合同中将会把优惠租金平均分摊到首年12个月,将首年12个月称为优惠租期 |
2、标的房产二
房产单元编号 |
39-5、39-6 |
面积 |
135.58平方米 |
租金底价 |
120元/㎡/月 |
租赁期限 |
不超过9年 |
租金递增率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现状交付(空置)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业态要求 |
金融机构 |
租赁优惠 |
给予优惠金额为首年1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合同中将会把优惠租金平均分摊到首年12个月,将首年12个月称为优惠租期 |
3、标的房产三
房产单元编号 |
39-7、39-8、39-9、39-2-202 |
面积 |
410.06平方米 |
租金底价 |
100元/㎡/月 |
租赁期限 |
不超过9年 |
租金递增率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现状交付(空置)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业态要求 |
餐饮 |
租赁优惠 |
给予优惠金额为首年1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合同中将会把优惠租金平均分摊到首年12个月,将首年12个月称为优惠租期 |
4、标的房产四
房产单元编号 |
39-2-201 |
面积 |
287.56平方米 |
租金底价 |
50元/㎡/月 |
租赁期限 |
不超过9年 |
租金递增率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现状交付(空置)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业态要求 |
培训 |
租赁优惠 |
给予优惠金额为首年1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合同中将会把优惠租金平均分摊到首年12个月,将首年12个月称为优惠租期 |
5、标的房产五
房产单元编号 |
39-12、39-13-2、39-13-3 |
面积 |
1711.12平方米 |
租金底价 |
85元/㎡/月 |
租赁期限 |
不超过9年 |
租金递增率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现状交付(空置)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业态要求 |
零售 |
租赁优惠 |
给予优惠金额为首年1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合同中将会把优惠租金平均分摊到首年12个月,将首年12个月称为优惠租期 |
(二)标的房产权属单位: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租金缴交方式:租金由权属单位收取,按叁个月为一期结算。
(四)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期末年三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五)合同签订:若本次招租成功,由招租人及权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公摊水费、公摊电费、水费、电费、空调费、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税费等费用;
2、项目的公用化粪池、隔油池由物业管理方进行管理清掏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向物业管理方进行缴交;
3、招租人、权属单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经营业态及相关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权属单位若需对标的房产或其相邻房产进行改造,承租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权属单位改造房产的相关工作,且权属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二、竞租人报名须知
(一)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需提供竞租人情况介绍(主要为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并加盖公章;
2、竞租人为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无招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3、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与特房集团及所投资企业有诉讼、纠纷等解约记录;与招租人有过租赁合作的,租赁期间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累积3次或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或被行政处罚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招租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的;竞租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
4、本次不接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租人组成的竞租联合体;
5、如果竞租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租: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
1、竞租保证金缴交标准
款项用途 |
金额 |
39-3及附属用房、39-4单元的竞租保证金 |
叁拾万元整 ¥300000.00 |
39-5、39-6单元的竞租保证金 |
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
39-7、39-8、39-9、39-2-202单元的竞租保证金 |
肆拾万元整 ¥400000.00 |
39-2-201单元的竞租保证金 |
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
39-12、39-13-2、39-13-3单元的竞租保证金 |
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00 |
2、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
竞租人应在2020年3月15日17:30分前按上述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以招租人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即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竞租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不接受到招标人现场缴款,只能转账或到银行以现金方式缴款。
(2)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明确款项用途;如转账时未按照要求明确款项用途,需提供转款说明(范本详见附件1),连同报名材料一并要求提交至招租人。
(3)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并提供代竞租保证金付款申明(范本详见附件1),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4)若竞租人同时竞租两处及以上标的房产的,需按照上述标准分别缴交竞租保证金。
(5)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湖里建行
账 号:35101538001052521759
注意:全部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三) 报名确认
1、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均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房屋租赁合同》。
2、竞租人须在2020年3月16日 8:30-12:00,14:30-17:00前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
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50层。联系方式:蔡先生 2995371
(四)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根据《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五条“竞租资格条件审核”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招租人将于2020年3月19日前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其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审核通过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 网上竞租须知
(一)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0年3月19日 8:30-17:00
(二)网上竞租时间:2020年3月20日 15:00-15:30,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6-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
四、 招租结果公示
公开招租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在特房集团网站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时间为3日(日历日),竞租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租人提出。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docx
附件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docx
附件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