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江镇安置小区2024年下半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2标段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卫华151513526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益民18651865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002001001 27902e15-f9db-4262-a4aa-1691c95e4c31 2025/01/10 14:00 如皋专区


长江镇安置小区2024年下半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2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镇安置小区2024年下半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安置小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是安置房屋顶漏水、墙面裂缝、屋面檐沟堵塞、渗漏、盖瓦更换、下水管破裂、漏斗破损房屋护栏等维修。

2.1.3合同估算价:本工程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本工程按照1标段到2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相应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

1标段

以经三路为界,东侧为第一标段,招标金额100万元(含海坝社区3.4.6期、永平社区3.4.6期、永福社区、平南社区、郭园小区),本标段暂定估算量金额为工程审计价*中标费率后100万,工程审计价*中标费率金额满100万元后合同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85%,则工程审计价*85%后金额满10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有效投标报价≤工程审计价*85%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此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者为废标)

 

2标段

西侧为第二标段,招标金额110万元(含海坝社区1.2.5.7期、华江小区、中心沙社区、知青社区、长青社区、二案社区、头案社区、二百亩社区),本标段暂定估算量金额为工程审计价*中标费率后110万,工程审计价*中标费率金额满110万元后合同终止。(如本标段中标费率为85%,则工程审计价*85%后金额满11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2.1.4工期要求:本工程维修工程量1标段达到100万元、2标段达到110万元,或者合同满一年后自动终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长江镇安置小区2024年下半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本工程为如皋市长江镇安置小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是安置房屋顶漏水、墙面裂缝、屋面檐沟堵塞、渗漏、盖瓦更换、下水管破裂、漏斗破损房屋护栏等维修等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 暂停安徽立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1230日至2025 1  10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1  1014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合理低价法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皋市长江镇                          址:如皋市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人:刘卫华                              人:朱益民

   15151352677                          话:18651865990

2024 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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