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5: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NZC2023-C3-990288-XGZX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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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182(元) | 广西舜锋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5号福岭花园小区配套用房第3栋第二层209、210、21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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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立案(立案初审) | 收集、整理立案申请材料,给出初步审查意见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客服(热线接听) | 接听执行热线,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反馈给执行团队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客服(执行接访、材料收转) | 接待来访当事人、接收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并扫描上传到办案系统、执行退款材料收集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4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电子卷宗(录入、扫描) | 案件信息录入办案系统、纸质材料扫描上传办案系统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5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文书制作(批量生成、批量盖章、批量打印) | 受理通知书、移送执行表、风险告知等告知文书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6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文书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登记移交) | 批量生成、采用传统邮寄方式送达、登记移交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7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中段辅助事务达(查控、冻结、分案) | 线上发起资产查控、冻结;根据片区管辖分案,登记移送至各大队。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8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中段辅助事务达(批量生成、批量盖章、批量打印、电子送达、邮寄送达) | 通知书、财产令、大裁定、传票四份格式化文书、发送至手机短信、电子邮箱、采用传统邮寄方式送达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9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执行调查(线下调查) | 凭法院出具的“委托调查函”、“调查令”等授权文书,向小区物业中信、居民委、村委会等单位调查被执行的下落和财产情况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0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 | 案卷归档 | 收案登记;排序后由书记员到场确认签字——打码——制作目录——制作封面——扫描——挂接执行系统——图优——纸质装订——著录通达海——通达海上图——移交档案室。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及开展服务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请款完成量达到100万后,服务到期,合同自动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西光,覃素珍,韦万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布,http://www.gxxmglzx.com(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
联系方式:0771-2440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0771-2553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小龙
电 话:0771-2553748
附件信息:
广西舜锋科技有限公司报价表.pdf
193.2K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581K
中小企业声明函-广西舜锋科技有限公司.jpg
567.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