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三次)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三次)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光伏发电建设(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光伏发电建设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销售分公司油库、加油加气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完成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设备,包括指标入库、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并网及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A.勘测设计:开展各站点现场踏勘,结合房屋结构安全检测结果,开展施工图深化设计,确定最终施工图纸,整个工程项目光伏项目土建、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光伏场区并网发电所必须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参与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设计服务等工作,办理光伏电站建设前的入库备案手续,向当地电网进行并网申请的提报。
B.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集采结果,统一从集团入围供应商中进行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并完成所有光伏区设备、光伏电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C.土建、安装、调试、验收: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验收、培训、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D.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相关事宜,地方职能部门及属地周边居民的外部协调;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招标人办理并网投运验收、承担协调及当地电网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的相关费用等。负责接入指定的光伏电站信息管理平台,供招标人实时检测光伏发电情况。
备注: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洪等机构验收和规定要求,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范畴,投标人应负责。
2.3计划工期:单个项目不超过30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1个标段,招标人通过本次选商选取合格中标人两名,分别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内,所需分布式光伏发电采购按框架合同协议约定从两名中标人处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两年,预计供应商供货量供货比例为第一名为60%、第二名为40%。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项目出现延误等影响招标人项目进度或者工程质量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授予站点数进行调整。
2.5费用估算:600万元,最终实施站点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单为准。后续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开展现场现场踏勘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标人及相关分公司共同商定,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按实际部署量(光伏发电装机量)结算。
2.6质量服务要求:
(1)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整体系统免费质保5年,不低于5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
(2)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组件质保10年,逆变器提供不低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包含信息平台费用和信息传输流量费等相关费用免费。
(3)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组件输出功率10年保证不低于90%输出功率,25年保证不低于80%输出功率(备注:因为遮挡、阴影、人为及其他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质范围内)。
(4)在组件遵守设备厂家标准产品文件所列之正常应用、安装、使用和维修规定的情况下,对由于组件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10年保障。
(5)自安装完成之日起25年内,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少于该设备说明书峰值最高功率最少值范围的,功率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解决。
2.7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两部分,BIPV和BAPV模式(最佳倾角)下每瓦含税单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等其他设备购置及工程设计、施工、并网等一切费用进行报价):
光伏组件、逆变器采购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集采结果,当投标方确定中标后,光伏组件、逆变器需在集团公司入围供应商中选择一家,且选用的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参数、型号、价格需征得招标方同意,执行集团公司入围价格要求。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但分包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1.2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设计-专业资质-电力-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专业资质-电力-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专业资质-电力-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入围资质中以下任一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
以上承包商的状态须为“正常”。(承包商的准入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承诺物资设备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按照《2023-2024年集团公司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和《2023年集团公司逆变器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名单中采购,技术要求参照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要求。提供承诺函。
3.2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2.3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2.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2)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保关系(提供①劳动合同清晰扫描件②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承诺: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个或以上类似验收投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以及②对应的发票或者验收单(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1家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个类似验收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以及②对应的发票或者验收单(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承诺书。如虚假承诺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承诺按照招标人QHSE管理要求组织项目现场工程施工。
投标人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
3.7诉讼与履约(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承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承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投标人如有正在诉讼的案件请如实反映,否则取消其资格。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承诺没有曾在招标人处出现项目违约或出现拒绝履行项目义务的情况。
投标人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12日9时(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时间同5.1;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巩思源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电话:0791-82052716
联系人:罗紫君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电话:18002288980
电子邮件:187360257@qq.com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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