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玉晗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燕静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6578001001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东沙作业区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配套码头工程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东沙作业区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配套码头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能源发【2023】7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华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华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张家港LNG接收站项目”) 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规划建设3座22万立方米LNG储罐、2个3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4万立方米LNG船)以及配套的工艺和公用工程设施,并预留冷能利用接口。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LNG船舶建设(最大可靠泊8万立方米LNG船)。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2座工作平台、4座系靠船墩、8座系缆墩、2座集液池平台、5座补偿平台、1座码头联桥、1座接岸引桥等。
本次招标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配套码头工程勘察(含后方库区)及初步设计,共分为一个标段,即勘察及初步设计LNGMT-KC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码头水工结构和配套设施
水域、陆域总体上的设计分界点为引桥与围堤交界临水侧第一座墩台(即引桥根部,此墩台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完成引桥与围堤平滑过渡所需的所有混凝土结构相关的内容,分界线水域侧的LNG码头和水工平台及其以下的水工结构为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码头及栈桥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包括进港航道及其导助航设施、回旋水域、码头及其前沿停泊水域的平面布置;码头、栈桥、综合用房平台的水工建筑物基础(含码头系缆设施、靠泊设施等附属设施);码头电气(码头区防雷接地(不含装卸区)设计);码头通信(含激光靠泊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岸船专用通信连接系统)、船舶安全靠泊系统(含缆绳张力监测系统、辅助靠泊系统、导助航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溢油检测系统;快速脱缆钩、登船梯等相关设施;上述工程相关的节能、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配套设施。
(2)其他说明
LNG 码头和栈桥平台上部的工艺系统、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相关的设备、管道、消防、电气、仪表、通信、码头控制室、应急避难房、操作平台等上部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中电气专业:与船舶停靠及安全部分有关设施,如靠离泊设施,导助航设施,码头部分配套设施(系缆墩、船岸通信系统、海事系统及导航、登船梯等)由中标人负责。本次中标人将其设计范围内的用电负荷需求提交总体设计单位。
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界面协调。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所列各项:
①完成码头工程勘察及测量(包含测绘、钻探),编制勘察及测量报告,勘察测量深度需满足开展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②完成码头工程的初步设计编制。
③配合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的设计审查,完成初步设计的评审、修改工作, 直至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④配合参与码头工程有关的政府或监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和界面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2.3勘察设计周期:
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1)勘察周期:接受中标通知书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勘察并出具勘察及测量报告,满足设计各阶段进度要求。
   (2)设计周期:接受中标通知书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会后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并同步提供下阶段招标用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工程)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LNG船设计船型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LNG接卸码头初步设计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下同】
(3)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具备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
③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LNG船设计船型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LNG接卸码头初步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3年04月~2023年0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B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勘察设计类)结果公布中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备注:投标人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投标人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③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④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华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1302室
联系人:徐玉晗
电    话:0512-55799969
传    真:0512-55799969
E - mail:xyh15168173915@163.com
 
招标代理: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2楼及4~5楼
联系人:陆燕静  顾甜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0512-55392066
        E - mail:262952305@qq.com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 年8月2日 13时 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 年8月2日 14时 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8.4 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8.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6 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7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8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3 年版)【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9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10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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